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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10]165号
【颁布时间】 2010-11-25
【实施时间】 2010-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0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支柱产业提升发展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六)冶金产业。黑色金属:积极采用超细晶粒或微合金化工艺,加快建筑用超细钢丝产业化,重点开发高档次、高强度、抗震、防震、耐腐蚀的三级、四级建筑用棒材。在高压管用板材、高强度轿车面板、高压锅炉钢、锚链钢等开发上有新的突破,提供机械、船舶、汽车、军工等行业急需的高端特殊用材。发挥在热卷板、宽厚板生产线工艺装备上的技术优势,重点开发抗腐蚀、抗大变形管线钢、高钢级船板钢和高强度机械工程用钢,为高速铁路、油气开发和长距离输送管道建设以及造船业发展做好配套服务。加工推进产品的深度延伸加工,拉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有色金属:加快拓展与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配套的产品门类,重点发展高档涂层铝箔,超薄型铝箔和铝箔复合材料、高质量大盘重内螺纹铜管、环保铜水管、易切削铜材、铜丝及精细高效节能空调、冰箱等制冷系列用铜水管等深加工品种,加紧研发太阳能、射频电缆、微电子行业用无氧铜管材及高精度铜合金管、棒、型、线材等高端产品,扩大铜材产品的国产化规模,形成有较大影响力和特色的“精品铜加工产业集群”。

  四、主要路径

  (一)加快“两化融合”。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推动“两化”的融合发展是支柱产业提升的重要驱动。以支柱产业改造提升、特色产业基地发展等为切入点,开展“两化”融合试点工作,引导信息技术企业和工业企业开展多层次的合作,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各个领域的应用。依托物联网示范企业和区域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加快 “数字苏州”建设,使“数字苏州”的水平处在领先地位,为信息化发展提供平台支撑。

  (二)加快技术改造。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我市支柱产业,通过关键设备数控化、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引进消化吸收、新产品及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采用国际标准,加大支柱产业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技术进步,实现支柱产业跨越式发展。着重对装备制造业实施工业装备数控化改造,推广应用现代数控技术改造企业现有重点关键设备,提高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加工能力,实现制造领域的优质高效生产。同时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推广综合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提升生产过程柔性化、自动化水平。在化工行业重点推广应用生产过程的优化控制技术和在线检测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环保水平。在冶金行业加快推广应用生产各工序和全线过程的智能化控制技术,连续生产工艺监控技术和通讯技术,连续生产过程综合优化控制技术。轻工行业通过技术改造增强在产品研发和生产过程中应用计算机控制技术的能力。纺织行业推广应用纺织专用cam等生产过程控制技术。

  (三)加快自主创新。建立和完善为支柱产业技术进步提供技术支撑的产业技术研发平台,提高我市支柱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能力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带动产业技术升级;建立产品检测试验平台,建立为产业技术进步提供综合和专业性服务的中介服务平台,为支柱产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综合服务,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重点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技术研发平台;行业检测中心、公共检测服务机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服务中心、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企业信息化支持服务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充分挖掘科技创新的资源优势和人才基础,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使之成为支柱产业提升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加快品牌建设。继续构建优良的名牌建设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完善实施传统产业创名牌的政策措施。把品牌带动战略作为推进支柱产业提升的重要着力点,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占据制高点,着力打造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放大品牌带动效应。深入推进质量振兴战略,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夯实创建名牌的质量基础。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制(修)订工作,争取承担更多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加强质量、标准、认证等公共平台建设,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名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五)加快产业集聚。围绕沿沪宁、苏嘉杭高速公路以及沿长江、沿沪浙、沿太湖的“两轴三带”总体产业分布格局,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和集聚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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