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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努力建设高水平蔬菜生产基地。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在整合现有各类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菜田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蔬菜预冷处理设施等,不断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 (七)继续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强蔬菜种质资源创新和良种培育,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用于蔬菜品种改良中心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的种子工程投资,扶持建设蔬菜育苗中心,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要按照农业部标准菜园建设标准 (农办农 〔2009〕121号)要求,加快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和管理,逐步实现净菜上市。要进一步加强蔬菜质量安全工作,积极推行市场准入准出和产品可追溯制度,加强质量检测和市场监管力度,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要加强对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菜地质量修复与平衡施肥等技术指导,“十二五”期间全省实现菜田测土配方施肥的全覆盖。要依法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 (含生物农药),有条件的可实行重点品种免费供种供药。要制定蔬菜种植环境污染物的限量标准,并加强监测。要建立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机制,严格产地准出制度。 三、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 (八)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 (九)继续加强蔬菜批发市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委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 “双百”市场工程。要积极建设一批产地批发和集散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城市销区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规范交易秩序,优化交易环境,不断完善层次分明、功能齐备、流通顺畅的市场体系。要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城市菜市场的建设改造。 四、完善 “绿色通道”政策 (十)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 “绿色通道”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 “绿色通道”政策。 (十一)积极做好蔬菜产品运输。各地和有关重点企业要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协调,铁路部门要及时掌握蔬菜运输需求,妥善做好运力安排,优化运输组织,支持蔬菜运输。省发展改革委要积极协调铁路部门,建设产销地铁路专用线、铁路冷藏运输车辆和必要场站设施,充分发挥铁路运输优势。要积极鼓励物流企业参与蔬菜产品运输,支持其购置冷藏运输车辆。 五、提高蔬菜产销的组织化程度 (十二)大力扶持蔬菜生产合作社发展。省农委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扶持蔬菜生产合作社的发展,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要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鼓励和支持一部分农民从生产中分离出来,由生产领域向流通领域转移,壮大产品营销贩运队伍,加强生产与市场的沟通和衔接。要认真搞好农民培训,积极组织新菜农直接到高水平蔬菜园区参加实地办班、现场培训,尽快让每位农民都掌握蔬菜生产的先进适用技术。 (十三)认真组织好产销对接工作。省商务厅要以 “农超对接”等工作为抓手,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以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提高零售环节产销对接的蔬菜流通比重,降低营销费用。各地要对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予以积极支持,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合理有序流通。 六、强化蔬菜信息体系建设 (十四)不断提高信息服务质量。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商务厅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协调配合,抓紧研究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对种植面积、产量、交易量、库存量及价格进行及时监测,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要在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主要蔬菜品种的交易量、批发价格的日监测制度,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省农委、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等部门建设的信息平台,要把服务蔬菜产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方便快捷、丰富多彩的信息服务。要充分利用12316新农村热线、12582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现代传媒手段,为农民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技术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