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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10]32号
【颁布时间】 2010-11-17
【实施时间】 2010-1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0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十五)继续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主流媒体以及手机报等新兴传播平台,加大市场信息和专业技术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稳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市场预期。要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倡节约,减少浪费。

  

  七、统筹抓好当前 “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十六)认真做好灾后 “菜篮子”产品生产恢复和市场供应工作。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给蔬菜生产供应造成一定影响。为此,省里制定下发了 《关于开展园艺特产业抗灾自救工作的实施方案》 (吉农明电字 〔2010〕15号),指导各地积极开展抗灾自救、棚室修复和恢复生产工作,取得了很好效果。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洪涝灾害给蔬菜生产和畜禽水产养殖造成损失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支持蔬菜大棚、畜禽圈舍、池塘网箱等灾毁设施修复重建的政策意见,重点搞好种苗补贴和饲料供应,认真做好当前蔬菜恢复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确保价格基本稳定。要继续落实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国办发 〔2010〕18号)精神和国家关于支持生猪和奶业等稳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抓好肉蛋奶和水产品等 “菜篮子”产品的生产,确保市场供应充足。

  

  (十七)切实加强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各地要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对经销商销售冒充 “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及哄抬菜价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要加强对蔬菜市场价格信息的正确引导,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的新闻媒体、经营者或个人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要及时发布信息,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区域调剂,及时动用储备,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串谋涨价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做好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从管理好通胀预期、进一步贯彻中央 “惠民生”方针政策和保护农民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 “菜篮子”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职责分工,把各项工作措施尽快落到实处,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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