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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发[2010]99号
【颁布时间】 2010-11-15
【实施时间】 2010-1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0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防汛薄弱环节建设进一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防汛薄弱环节建设进一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10〕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防洪减灾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部署,结合宁波市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实际,现就加快防汛薄弱环节建设,进一步提升防洪减灾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防洪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洪减灾工作。今年9月份国务院对防洪减灾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加快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加大中小河流治理、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力度,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防洪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尽快启动水利重点薄弱环节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防洪减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实施流域治理、城市防洪、标准海塘、千库保安等工程和防汛监测预警预报等非工程措施建设,全市防洪、御潮、排涝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我市河流众多、涉及面广,流域、区域不同程度存在防洪薄弱环节,江河干流防洪达标率不高,平原排涝未能发挥整体效益,防洪排涝能力仍然比较脆弱,山洪灾害是我市防汛安全的主要威胁,防洪非工程措施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特别是近年极端灾害性天气呈现多发、突发、易发趋势,中小流域常发生集中暴雨,造成比较严重的洪涝灾害,防洪减灾任务依然十分严峻。随着我市“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战略的实施,大都市框架进一步拉开,新区、新城、开发区、园区加快建设,都市副中心、卫星城镇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减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保安全、保发展、保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防洪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标,以防洪排涝治理为主要内容,坚持防洪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江河流域治理、平原河道除涝和山洪灾害防治力度,集中力量加快防汛重点薄弱环节的工程建设,完善监测预警体系等非工程措施,全面提升我市抗御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综合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力争到2015年,基本构建“上蓄、中疏、下排、外挡”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形成“预报、预警、预案”相对齐全的防洪减灾非工程体系,重要江河能够防御标准内洪水,城市重要区域排涝达到规划标准,城镇防洪排涝能力分类达标,山洪灾害得到有效防治,进一步提升我市的防洪减灾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江河整治力度,全面提高流域防洪能力。以奉化江、姚江干流及东江、县江、剡江等支流为重点,整治奉化江鄞州大桥至绕城高速段、姚江干流、东江高楼张以下段、县江下游段、剡江萧镇以下段等保护区人口密集的江河干流和支流。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三江干流堤防,完成主要支流重要堤段建设,全面提高流域防洪能力。

  

  (二)加快重要平原排涝工程建设,系统提升区域排涝能力。以鄞东南、江北镇海、余慈平原等为重点,实施姚江东排江北段及镇海南支线、鄞东南沿山干河、北仑小浃江下游段、慈溪四灶浦、余姚陶家路江等主干河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形成重要平原排涝骨干河道框架,系统提升区域排涝能力。

  

  (三)加强城区城镇防洪治涝,改善区片防洪排涝条件。以市区河网水系、穿城穿镇中小河流、区域河道阻水节点、城区低洼地和排水管网为重点,整治市六区主干河道、宁海的穿城镇小流域、象山的城区及重要镇区河道、奉化的江口平原河道、余姚的姚江支流、慈溪北排河道,包括西店、石浦、溪口、慈城等卫星镇和其它重要建制镇的中小河流,配套相应排涝设施;按照市区等河网水系专项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及城镇发展全面治理区域河网,提高水面率,清除阻水节点,排查治理城区低洼地,加快排水管网疏通改造。力争用5年时间使重要建成区、开发区和城镇的防洪排涝能力分类达标,改善区片防洪排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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