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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大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大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向中央及国家各部委反映我省民族地区发展面临的困难,争取资金重点建设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带动作用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着力解决群众饮水难、用电难、行路难等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领导和司局专题汇报,安排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 6亿元,实施了一批藏区城镇道路、桥梁、供水、乡镇政权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城镇基础设施和基层政权建设项目。省交通厅制定了《藏区公路建设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民族地区交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全力推进公路交通建设,一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建设投资52.6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8.39%;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玉树、果洛地区修建便民桥360座和数十条约300公里的通往天葬台的公路,受到群众的广泛称赞。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等部门加大民族地区农村电网改造,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用电问题,推广新型清洁能源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解决农牧民生活用能。支持民族地区水利建设,安排项目133个,投入资金17626万元,解决了 20.98万人、127.29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各有关部门在加大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时,按照《若干规定》第7条精神,减少或免除了自治地方的配套资金比例。 (四)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 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等部门认真贯彻《若干规定》,根据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矿产资源、农畜产品和野生生物资源相对丰富,但基础条件和生态承受能力较差、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的实际,按照省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帮扶力度,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省农牧厅加大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提高种养业效益,推动了农牧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省国土资源厅加强民族地区地质找矿工作,重点安排一批有色金属、贵金属、煤等优势矿产项目,满足和推动当地矿业生产的需要;加大民族自治地方资源开发力度,新批准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26个,促进了当地税收增加、就业渠道拓宽和相关产业发展;在矿产资源补偿费安排使用和采矿权价款分成上,加大向民族自治地方倾斜,返还经费大多高于征收额度;争取资金2000多万元用于民族自治地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省经委坚持特色经济发展战略,协助自治地方做好工业建设项目的筹划、申报、立项审批及资金补助等工作,截止2007年10月,用于自治地方工业建设项目支持资金近3300万元,涉及98个项目。省经委、省商务厅、省地税局、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部门认真落实民贸、民品生产企业优惠政策,在税收、信贷、融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大力扶持藏毯业的发展,加快高原农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扩大民族地区的对外贸易。这些帮扶措施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有力推动了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促进了各民族共同繁荣。 (五)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社会事业发展。 省教育厅通过继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两基”攻坚计划,通过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规范“双语”教学等措施,使民族自治地方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省卫生厅依托项目,为农牧民健康办实事,在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干预、卫生对口帮扶、发展民族医药、卫生人才培养等六个方面对民族自治地方采取优先扶持措施,改善民族地区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健康水平。省文化厅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民族自治地方公共文化服务,深入推进民族地区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建立了国家、省、州(地)、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通过举办民族文化旅游节、加强文化技能技艺培训等措施,培育和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推动农牧民文化增收。省广电局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不断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民族语文、民族古籍工作也取得新进展。 (六)推动民族自治地方扶贫开发。 省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异地扶贫开发和社会帮扶等工作,加快民族自治地方贫困人口脱贫。省扶贫办整合资金23125万元,在民族自治地方的230个贫困村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4.03万户、18.58万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筹资324.46万元,实现了转移培训贫困劳动力 4337人目标。下达扶贫贴息贷款计划6500万元,加强民族自治地方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投入1458万元在 9个民族县实施异地扶贫工程和小型调庄移民项目,搬迁安置贫困人口650户、6060人。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部门认真实施《青海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2006-2010年)》,重点安排好群众受益面广的建设项目,完成中央专项投资366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318.86万元,分别占规划投资总额的40.74%和46.12%,建设速度快于《专项建设规划》的同期要求,取得了明显的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