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0第48号
【颁布时间】 2010-12-08
【实施时间】 2011-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4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0第48号――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2000年国际高速船安全规则》的修正案以及《国际海运固体散货规则》生效的公告

[接上页]
________________

  *参阅国际危规第3.4章。

  **  参阅国际危规第3.5 章。

  e部分

  操作要求

  规定16-操作

2 在第2.1段中,将提及的”固体散装货物安全操作规则”替换为”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imsbc)规则”


  

  g部分

  特殊要求

  规则19-载运危险货物

  3 将表19.1的原注释1替换为下列文字:

  “1 对于不适用于封闭货运集装箱的第4 类和第5.1类的固体。对于第2,3,6.1和8类,当装于封闭货运集装箱内时,通风率可减至不少于每小时换气两次。对于第4类和第5.1类的液体,当装于封闭货运集装箱内时,通风率可减至不少于每小时换气两次。就本要求而言,封闭式可移动罐即为封闭的集装箱。”

  4  在表19.2的注解10中,将“经a.434(xi)号决议通过的固体散装货物安全操作规则”改换为“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

  5 原表19.3由下列表格替代:

  “表19.3-对除固体散装危险品之外的各类危险货物所适用的要求

  

  

类别

 

 

 

 

 

 

 

 

 

规则19

1.1 至 1.6

1.4s

2.1

2.2

2.3 易燃的20

2.3 非易燃的

3 fp15 < 23°c

3 fp15 ≥ 23°c to ≤ 60°c

4.1

4.2

4.3 液体21

4.3 固体

5.1

5.216

6.1 液体 fp15 < 23°c

6.1 液体 fp15 ≥ 23°c to ≤ 60°c

6.1 液体

6.1 固体

8 液体 fp15 < 23°c

8 液体 fp15 ≥ 23°c to ≤ 60°c

8 液体

8 固体

9

3.1.1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3.1.2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

3.1.3

x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4

x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x

-

x

-

x

-

x

-

-

-

x18

-

-

-

x

-

-

-

x

-

-

-

x17

3.3

x

x

x

x

-

x

x

x

x

x

x

x

x

-

x

x

x

x

x

x

x

x

-

3.4.1

-

-

x

-

-

x

x

-

x11

x11

x

x

x11

-

x

x

-

x11

x

x

-

-

x11

3.4.2

-

-

x

-

-

-

x

-

-

-

-

-

-

-

x

-

-

-

x

-

-

-

x17

3.5

-

-

-

-

-

-

x

-

-

-

-

-

-

-

x

x

x

-

x

x19

x19

-

-

3.6

-

-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14

3.7

-

-

-

-

-

-

x

x

x

x

x

x

x

-

x

x

-

-

x

x

-

-

-

3.8

x12

-

x

x

x

x

x

x

x

x

x

x

x13

x

x

x

-

-

x

x

-

-

-

3.9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3.10.1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3.10.2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11  当国际危规要求“机械通风处所”时。

  12  在所有情况下,装载于横向远离机器处所隔舱壁3m之外。

  13  参阅国际危规

  14  与所装货物相适应。

  15  fp系指闪点

  16  根据国际危规的规定,5.2类危险品禁止积载于甲板之下或围闭的滚装处所内。

  17  仅适用于国际危规所列的会形成易燃蒸气的危险货物。

  18  仅适用于国际危规中所列的闪点低于23℃的危险货物。

  19  仅适用于具有6.1类次危险性的危险货物。

  20  按照国际危规规定,禁止在甲板下或封闭的滚装货物处所积载具有2.1类次危险性的第2.3类货物。

  21  按照国际危规规定,禁止在甲板下或封闭的滚装货物处所积载闪点低于23℃的第4.3类液体。

  6 在第 2.1段中, 在”除载运限量内危险货物外”之后增加以下字样:

  “和免除数量*”。

  __________

  * 参阅国际危规第3.5章。

  7 第3.4段,原标题更改如下:

  “3.4通风安排”。

  8  将下列文字加在3.6.1段的第一句之后:

  “并须在考虑到与所运化学品相关的风险及本组织根据类别和物质状态所*制定的标准加以选择。”

  ______________

  * 对于固体散装货物,保护服应满足国际散货规则有关具体物质的条目中所规定的设备规定。对于包装货物,保护服应满足国际危规补充本中有关具体物质的应急程序(ems)中所规定的设备规定。

  9 在第4段结尾,加入“及免除数量”。

  

vi章 货物运输


  a部分

  一般规定

  10 在原规定第1条之后增加以下新的规定第1-1和1-2条:

  “规定1-1

  定义

  除另有明文规定,就本章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  国际固体散货规则系指本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经第msc.268(85)号决议通过的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国际散货规则)。此规则可由本组织加以修正,但修正案要按照现公约第vⅲ条有关适用于除第1章之外其它附件的修正程序的规定而通过,生效和实施;

  2  固体散装货物系指除液体或气体之外,任何由通常构成一致的材料的微粒,颗粒或任何较大碎块的组合构成,直接装入船舶货舱,没有任何中间包装的货物。

  规定1-2

  除粮食外其他固体散货的载运要求

  载运除粮食以外的固体散装货物须符合国际固体散货规则的相关规定。”

  规定2-货物资料

  11  原第2段中的第2 小段由下列文字替代:

  “.2 如为固体散货,则国际散货规则第4节所要求的资料。”

  12删除原2.3段。

  规定3-氧气分析和气体探测设备

  13 在第1段中,将“固体”一词加在第一句“当运输一”之后”。.

  b部分

  除粮食外其它散装货物的特殊规定

  14 b部分的标题由下列文字替代:

  “固体散装货物特殊要求”

  规定6-交运货物的接受

  15  在原第1段中,将“固体”一词加在第一句“装载之前”字样之后。

  16  删除原第2和第3段。

  规定7-散装货物的装,卸与积载

  17在规则的标题中,将“固体”一词加在“积载”之后。

  18删除原第4和第5段并将之后的段落相应地重新编号。

  vii章

  危险货物运输

  a-1部分

  固体形态散装危险货物的运输

  规则7-1-适用

  19 在本条规定的第3段中,删除“安全运输固体形态散装危险货物的具体指示。”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