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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交公路发[2010]726号
【颁布时间】 2010-11-30
【实施时间】 2010-11-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17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十五)实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鉴于实行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后,能够降低收费车道的建设费用及收费运营成本,对于已经实行联网不停车收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要对etc用户(包括记帐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用户)给予通行费优惠,优惠幅度原则上不少于5%。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予以落实。

  (十六)加强etc关键设备的检测工作。各地要把etc相关设备、产品纳入年度交通产品质量行业抽查的范围,定期对关键产品开展抽查,确保不停车收费设备和系统的标准符合性、互联互通和可靠性。具体的检测标准与办法由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章)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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