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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0〕194号)精神,严格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州森林防火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应急工作。各县市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国家安全、生态安全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划定责任区,确保林有人护、责有人担。要坚持“严”字当头、“细”字为先,对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及早进行安排部署,对已设立的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再细化、再落实,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二、依法履职尽责,强化协同配合 各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片区和定点联系制度,适时安排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森林防火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建立完善的协同合作机制,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总结推广多年来我州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建立基层联防联保机制,严格落实村级联户包保责任,督促林权所有人和森林经营主体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在防火期到来之前,各县市要认真组织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重点是清理危险可燃物、加强居住区管理和重要设施防护,同时加强对林区水电施工、矿山开采、输电线路等的排查,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用火规定。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宣传、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教育等相关部门要配合防火部门,协调各类媒体,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标语、手机短信、宣传车等有效形式,加强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景区”,提高林区群众和施工、旅游等人员的安全用火意识。增加防火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让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四、修订完善预案,确保应急到位 各县市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作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应急到位。省、州发布预警信息后,相关县市要迅速响应,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预案修订过程中要明确林区村寨、学校、重要目标等的安全防范措施、避险路线、预警信号等具体事项,为科学扑救、及时扑救、有效扑救提供保障,确保林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火源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火源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的前提和核心。各县市要在抓好经常性预防的基础上,以大力推进“两项制度”为重点,切实抓好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一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防火工作。在高火险区,对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对林区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凉山州林区施工单位森林防火管理办法》进行监督,落实防火预案和签订责任书;要结合实际,全方位强化野外火源管理,采取超常规措施,抓住重点环节,搞好重点督查。二是要加强生产用火指导,严格执行林区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在防火期内,要派专人对重点火险地段入山路口严防死守,工作人员要凭证入山,严禁入山人员携带火种上山。三是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划定戒严区、规定戒严期,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因责任不落实、野外火源管理松懈,导致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县市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肇事者、片区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