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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藏政办发[2008]19号
【颁布时间】 2008-01-30
【实施时间】 2008-01-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4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8〕19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了贯彻2008年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1月14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国物价局长会议精神,切实保障我区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按照国家新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15号,以下简称《处罚规定》)实施我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全面落实国务院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我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

  去年以来,受全国粮食、猪肉等商品价格上涨的影响,我区部分副食品、餐饮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由于自治区及时采取启动保障供给应急预案、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强化监督检查、对城乡弱势群体实行价格补贴等一系列应对措施,有效遏制了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2007年全区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区价格总水平运行态势基本与当前我区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价格总水平保持了基本稳定,涨幅控制在可调节、城乡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今年,受国际国内市场粮食等价格高位运行的影响,我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此,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价格监测,注重物资供应,优化供给结构,防止脱销断档,防止因价格上涨过快,引起城乡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水平降低。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场供应和价格问题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要充分认识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事关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自治区的安排,切实增强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千方百计保障市场供应和加强价格监管,促进生产发展,规范企业定价行为,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全面保障我区各级市场在春节、藏历年、全国“两会”和奥运会期间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加大扶持力度,切实抓好农牧业生产

  发展生产是稳定价格的前提。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继续抓好国务院关于促进粮食、油料、生猪、奶业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要高度重视“菜篮子”工作,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建立“菜篮子”工程支持与保障体系。要以资源为基础,市场为导向,质量为重点,安全健康为标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规划、分期实施,建立“菜篮子”生产基地,扩大生产规模,大力发展名、优、特等无公害蔬菜和绿色产品,逐步形成“菜篮子”产业化经营的新格局。要切实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生猪生产补贴和油菜籽补贴,充分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为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农畜产品。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充分利用丰富的光热资源,发展高效日光温室、塑料大棚、保温棚圈等设施,扩大蔬菜种植和家禽饲养规模,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做到长年生产,均衡上市,淡季不淡,旺季更旺。

  


  三、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充足

  稳定市场的关键是抓好市场供应。我区80%以上生产生活资料从内地运进,尤其是猪肉、牛羊肉等受内地价格影响较大,这种影响还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各地(市)、各部门要在把握适应市场规律,顺应市场趋势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内地有关省区联系,精心组织货源,保障我区生产生活消费品的市场供应,确保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要切实保障春节、藏历年的市场供应。要加强信息引导,及时发布市场信息,积极组织企业和经营者加强采购力度,优化库存结构,保证市场供应。要积极探索建立农畜产品“绿色通道”,通过改善硬件环境来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农畜产品进入市场创造条件。要搞好重要物资、商品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以应对突发事件,防止主要商品断档脱销。

  


  四、加强价格调控,实施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价格调控,实施必要的价格干预措施,是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重要手段。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处罚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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