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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2010]96号
【颁布时间】 2010-12-07
【实施时间】 2010-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5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围绕促进旅游项目建设、旅游企业营收、土地供给、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创新旅游业发展机制,整合盘活旅游资源,组建淮南旅游产业投资公司,积极探索有利于大旅游发展的多种管理模式。

  

  4.稳定发展房地产服务业

  

  建立以商品住房为主,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为辅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坚持统一规划、有序开发,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方向,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适当发展一批大面积、大户型高档商品房,积极推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推动房地产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大力发展健康住宅、绿色环保住宅、和节能省地型住宅。

  

  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交易、中介、物业管理服务体系,促进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规模适当、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现代化住宅小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旧城改造。支持有品牌优势的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业企业,通过兼并、联合、收购、重组等方式,形成规模大、实力强的大型企业,以提高产业的集中度。

  

  按照保障供给、稳定房价的原则,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调控,培育和完善二级市场,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提升房地产市场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信息、服务、管理功能,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

  

  5.着力发展为农服务业

  

  围绕农村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积极发展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以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主的农业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做好良种繁育供应、技术指导、农机服务、农产品流通和加工服务。

  

  加快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围绕“提高市场档次、完善服务功能”,引导、支持农村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发展各类流通类中介组织,建立统一、规范、便捷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农超对接”工程,进一步抓好家电、汽车、农机下乡,努力促进农超消费结构和消费环境的转型升级。

  

  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消费资料连锁经营,适度发展仓储式商店和购物中心,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建立健全以产地检测、市场检测为主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强化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市场准入工作,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6.积极拓展社区服务业

  

  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资助、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以方便居民生活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推进社区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进程。

  

  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市、区、街道、社居委会四级社区服务需求与供给信息联网,形成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的服务体系。积极拓展社区服务领域,运用市场机制。

  

  发展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面向社区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积极发展养老、托幼、文化、健身、护理、康复、家政、维修、物业管理等多种便民利民的社区家庭服务业。加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市场引导和政策扶持,培育社区服务平台和服务实体。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发展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

  

  四、加快服务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服务业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政策研究,指导和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建立市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及时解决研究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建立重点项目联系、跟踪落实制度。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工作由市发改委和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强化规划指导

  

  根据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十二五”规划,抓紧制定加快服务业发展和服务业各重点领域专项发展规划。强化规划对服务业的指导,注重总体规划、产业规划与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的衔接,注重三次产业的协调发展和共同提升,拓展城市发展空间,让各领域服务业发展得到有效融合。通过规划确定项目,从而带动政策、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服务业重点领域集中,带动服务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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