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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黑财函[2010]125号
【颁布时间】 2010-12-03
【实施时间】 2010-1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5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的通知

[接上页]
4.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情况。实现对内延伸到各部门业务处室,对外与省政务网络平台互联贯通。有关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资金审批实行网上审批,并与省电子网络平台实现网络互联,实施网络同步监督。

  四、分组安排

  本次检查由省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共分5个组,由省厅有关处室人员和财务总监组成。

  第一组 组长 安 详 经建处副处长

  成员 柯亚军 农发办综合处副调研员

  曹铁峰 教科文处主任科员

  于玲玲 投资评审中心科长

  (负责哈尔滨市的检查工作)

  第二组 组长 张金国 监督局副局长

  成员 马东良 农业处主任科员

  邹 琦 农发办世行处主任科员

  张超华 财务总监

  (负责齐齐哈尔、大庆市的检查工作)

  第三组 组长 王鸣鹤 农发办土地处调研员

  成员 冯 毅 省政府采购中心副处长

  王 昕 经贸处主任科员

  卜天成 国库处主任科员

  (负责双鸭山、七台河市的检查工作)

  第四组 组长 王永林 政府采购办副主任

  成员 陶宇峰 社保处主任科员

  王立国 评审中心科长

  陈秀芹 农发办高级工程师

  (负责佳木斯、鹤岗市的检查工作)

  第五组 组长 金佳银 企业处副处长

  成员 杨 培 省农业开发评审中心副主任

  李 佳 行政政法处主任科员

  吴立祥 财务总监

  (负责伊春、绥化市的检查工作)

  五、时间安排

  2010年12月上旬开始赴各地进行检查,具体日程安排由各组确定。各检查组于12月21日前完成检查工作报告,报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和项目单位要提前准备本地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性自查汇报材料,并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按照检查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此次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各检查组组长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掌握工作原则,把握工作进度,严格检查要求,确保检查质量。同时,检查组成员在检查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三)各地、各部门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明确整改时限,并将整改情况专题向省厅治工办报告。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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