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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0]66号
【颁布时间】 2010-12-08
【实施时间】 2010-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9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物联网建设智慧广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四)实施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物联网示范先行区。

  

  选择具备一定应用基础的重点领域和地区,分期分批建设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和智慧广东应用项目。依托物联网技术推动电子政务发展。积极推进无线城市和城市信息一体化建设,重点实施智慧广州、智慧深圳等智慧城市试点和智慧南海(佛山)、智慧石龙(东莞)等智慧城镇试点。通过试点示范工程探索高效运作模式,为我省建成物联网应用先行示范区创造条件。

  

  (五)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完善物联网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建设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云计算平台,重点支持广州、佛山、东莞等市以及有条件的粤东西北地区建设云计算中心,发展公共云计算基础服务。加快建设珠江三角洲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和省级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发展物联网公共技术服务,着力打造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标准检测机构等物联网高端创新平台。支持电信运营商建设m2m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支持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发展,部署建立物联网产业联盟,建设物联网应用孵化扶植基地。

  

  (六)加强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智慧广东支撑体系。

  

  加快下一代网络(ngn)建设,部署新一代互联网(ipv6)建设,为物联网的发展提供网络基础支撑。加快珠江三角洲无线城市的示范工程建设,构建第三代无线通信网(3g)、宽带无线接入网(wlan)、rfid等传感网的覆盖和应用接入体系,加快实施光纤入户等宽带化工程,实现网络无缝对接,构建物联网基础体系,实现随时随地随需的信息服务。以深圳、云浮为重点,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条件较好的市加快推进三网融合,继续推动数字家庭发展。

  

  三、重点发展方向和领域

  

  (一)物联网技术重点发展方向。

  

  1.rfid技术。重点发展智能rfid标签芯片、无线射频智能卡(rf-sim)芯片、远距离rfid标签、大容量高速rfid标签、与传感器融合的rfid标签及其天线、读写器与应用系统等。

  

  2.传感器技术。重点发展物联网光纤传感技术,低功耗、小型化、高性能的新型传感器以及各类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传感器的设计、制造和封装技术。

  

  3.嵌入式智能技术。重点研发应用在智能制造、智能物流、智能交通、智能监控和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嵌入式智能技术及其设备,突破小型化、智能化等核心技术。

  

  4.云计算技术。重点开发云计算协同技术,云计算新兴信息服务模式和基础设施应用模式。

  

  5.下一代网络通信技术。重点发展无线网、泛在宽带网、rfid与3g通信网和wlan、rfid短距离无线通信网等技术,研制相关接口、接入网关、网络通信模块化技术和产品,开发承载物联网各种业务的互通网络技术体系。

  

  6.物联网ip组网和智能协同技术。推动ipv6的组网技术应用,重点研究网络架构、节点间通信与组网、协同检测与数据处理等技术,解决物联网点对点(ad-hoc)双向通信和路由协同;制定物联网统一编码地址并建立规范协议,争取形成专利。

  

  7.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大力发展对物联网应用起支撑作用的卫星导航定位技术、遥感遥测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遥感技术、传感器技术、卫星定位与导航技术和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相结合的综合集成技术研究开发,发展对空间信息进行采集、处理、管理、分析、表达、传播和应用的现代信息技术。积极跟踪、研究和推进我国新一代导航卫星和高分率遥感卫星的民间应用。

  

  8.物联网标准和信息安全技术。充分发挥我省rfid标准委员会作用,加快编制物联网应用行业标准,构建物联网标准体系。重点制定物品编码标准、标识标准、信息传输标准、物联网各行业之间数据交换标准,积极承担国家相关标准的研制,并保持省内标准与国家标准的一致性,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标准。积极研发物联网信息共享、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技术。

  

  (二)物联网产业重点发展领域。

  

  1.物联网设备制造业。重点发展射频识别设备制造业、传感器与传感网络设备制造业、物联网芯片制造业、传感网智能控制系统及设备制造业,以及与物联网、传感网相关的其他计算机类、通信类及其网络类设备制造业。

  

  2.物联网软件及系统集成业。重点发展物联网操作系统、嵌入式软件、数据库软件、中间件、应用软件、数据分析软件,以及传感网智能管理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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