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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0]66号
【颁布时间】 2010-12-08
【实施时间】 2010-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9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物联网建设智慧广东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3.网络运营服务业。重点发展将各种传感器、智能终端联接起来的m2m网络服务系统,建立物联网运营支撑系统,发展物联网运营业务和增值服务。

  

  4.物联网应用产业。重点发展物联网大规模产业化应用过程中出现的新兴服务业,推动交通、电力、物流、生产制造、节能减排、医疗卫生、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物联网应用服务业发展。

  

  5.物联网相关产业。支持发展微纳器件、集成电路、网络与通信设备、微能源、新材料、计算机及软件等物联网相关产业。

  

  (三)重点应用领域。

  

  1.智慧物流。加快建设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机场、港口、铁路等物流枢纽为依托,建设“一站式”行业物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一票到底”、“无缝衔接”的多式联运全程信息跟踪追溯服务,推进多式联运的可视化和智能化管理。在有条件的城市试点建立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实现对食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的全程跟踪追溯。

  

  2.智能制造。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制造领域的应用,在汽车、化工等行业开展全流程实时监测和智能控制系统应用试点,支持船舶、数控机床等装备制造企业应用物联网技术对产品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在传统制造业开展智能化升级试点,选择若干有影响力的大型制造企业,开展产业链整合物联网应用示范。

  

  3.智能电网。结合我省电网改造工程,建立覆盖发电、传输和用电等各环节的电网智能化管理系统,推广应用电网装备全生命智能管理系统、电网电力设施智能检测系统、电力智能调度系统和智能化远程抄表系统。

  

  4.智能交通。积极推进交通信息感知基础设施建设,在交通引导、停车诱导、公交管理、实时路况、客货车辆管理、危险品运输管理、电子通关等方面开展物联网示范应用。开展智能电子车牌的应用试点,加强对车辆的智能化管理与监控。根据公众出行需要建立交通实时采集、处理和发布系统。

  

  5.智慧环保。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智慧环保试点,建立环境物联监测网络,实时采集污染源数据、空气质量、噪音数据等环境信息,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实施智能化远程监测。构建环境评估模型,对各种环境信息进行智能分析,为城乡规划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

  

  6.智慧市政。建立市政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应用试点,对大型桥梁、高架立交桥、隧道等基础设施的安全状态信息进行自动采集和实时监测。加强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运用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和传感技术,选择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数字化、智能化城市管理应用试点。

  

  7.智慧商务。建立智慧商务支撑体系,支持建立广东国际电子商务信用平台。推动银行、企业跨行业合作,建设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线支付管理平台,发展在线支付增值服务。建立移动支付平台,结合国家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以广州手机rf-sim移动电子支付、惠州移动惠民卡为试点逐步推进移动电子支付应用,扩大手机身份认证和电子支付服务。支持二维码技术的推广应用。

  

  8.智慧医疗。建立家政服务网络体系,探索居家养老、虚拟养老院等家庭保健服务新模式,推广应用带物联网功能的便携式医疗设备。加快数字化医院的建设,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重点在重症监护、病患管理、用药安全、血液制品管理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开展物联网应用。

  

  9.智能家居。开展智能小区试点,为住户提供智能水电气抄表、安防报警、信息发布、远程监控和设备管理等服务。依托广州、佛山、云浮等“数字家庭”试点,开展“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建设,利用我省已建立的高清互助服务平台,发展数字化、高清互动的家庭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推广应用集家居控制、治安监控、视听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家庭综合智能系统,普及数字化生活方式。

  

  10.智慧水利。加强防灾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智能化监控和管理,建立全省实时雨水情、水质、污水排放监控等信息自动采集系统;加强对水库、堤围、海堤、大坝、水闸、城市供排水设施等重点水利工程的实时监控,建立灾情、险情的自动识别、预警、定位、跟踪、监控、管理系统,构建智能化的水利和“三防”指挥系统。

  

  11.智能安全监管。利用rfid、传感技术对特种设备、非煤矿山、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等实施监测管理,实时监测采集危险物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信息,建立智能安全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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