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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减少市场运行的盲目性,更好地发挥土地的宏观调控作用,也是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精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重要意义,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做好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协调配合,共同编制。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涉及房地产、工业、商业等各行业和发展改革、规划、城乡建设等多个部门。因此,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参与,确保按时完成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 (三)抓住重点,突出特色。 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将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其执行落实情况将纳入各地年度综合考核。因此,编制科学可行的年度住房用地(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是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工作重点,全市各地、各部门务必重视并做好编制工作,在完成规定内容的同时力求突出地方特色。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