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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0]228号
【颁布时间】 2010-11-26
【实施时间】 2010-1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9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0年冬季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工作要求

  (一)我市“年冬季蓝天保卫战”由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责,由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认真组织实施。

  (二)今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各区县政府、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和市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冬季蓝天保卫战”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西安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制定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冬季蓝天保卫战”取得实效,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顺利实现。每周五下午3时前,各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在“冬季蓝天保卫战”中,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把“我为古城保蓝天”作为主调唱响、唱大,要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冬季蓝天保卫战”中来。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园林局要积极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燃煤设施和机动车冒黑烟、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以及渣土清运车辆超限装载、沿途抛洒和恶意倾倒等问题,使破坏环境的行为时时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冬季蓝天保卫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涉及到各级政府和诸多部门,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对因推诿扯皮或行政不作为而贻误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市政府督查室、市考评办和市四城联创办要将各级各部门落实本方案情况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督查、考评内容,督查或考评结果要与各级各部门年终目标考评结果相挂钩,确保我市冬季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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