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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地震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二)组织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地震、发展改革等部门要抓紧制定震害预测工作计划,尽快开展沣渭新区地震小区划等基础工作。国土利用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成果,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对处于地震活动断层带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建筑,有关部门要逐步组织搬迁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严禁在地震活动断层带新建城市新区、学校、医院、城市基础设施和永久性建筑物;在地震活动断层带两侧一定范围进行工程建设,需征求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意见。要加强抗震新技术、新材料研究和推广应用。 (三)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抗震能力。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按有关要求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加快危险路段、桥梁整治改造。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运力征集、调用机制,增强应对巨灾的综合运输协调能力和抢通保障能力。 (四)提高水利工程、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能力。水利部门要加快落实水库、重点河流堤防的除险加固措施,要尽快完成病险水库的抗震性能鉴定和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大坝的地震安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输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管理和维护,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 (五)加强电力、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本着安全性和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适当提高电力、通信系统抗震设防标准。要进一步优化电源布局和电网结构,对重要电力设施和线路实行差异化设计,加强重要用户自备保安电源的配备和管理。要加强公用通信网容灾备份能力建设,提高基础电信设施防震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应急通信网络资源,保证信息传输及时可靠。 四、大力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一)加强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建立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抓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推进地震应急演练常态化。应急管理部门要建设资源共享的公共平台,适时更新数据,为各部门、各专业应急指挥提供基础。地震部门要尽快建设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加强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地震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上报系统建设,为抗震救灾指挥决策提供支撑。 (二)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各级政府要依托驻军、民兵预备役、武警、公安消防部队,建设本地区地震灾害救援队伍。要加强各有关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地震灾害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医疗、交通运输、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相关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抗震救灾能力。要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建立健全军地协调、区域联动机制,形成基础广泛的地震灾害救援力量。 (三)继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西安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要求和相关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地分阶段建设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必须的交通、供电、供水、排污、物资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置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 (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发展改革、民政、商务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和城市救灾物资储备站,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机制。加强救灾物资设备的质量安全监管。鼓励引导社会各方面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实现社会储备和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 五、进一步健全政策保障体系 (一)制定实施防震减灾规划。要把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防震减灾规划列为本级政府专项规划,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结合当地地震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确区域防震减灾发展的战略重点。要加强防震减灾规划的实施监督和评估,确保防震减灾任务的完成和规划目标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