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颁布时间】 2010-12-15
【实施时间】 2010-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34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快转变商贸发展方式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快转变商贸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快转变商贸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意见》(宁党发[2010]29号),切实加快我区商贸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促进商贸经济科学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加快我区商贸发展方式转变,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紧紧围绕全面构筑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新格局这一主题,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统筹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积极推进流通现代化建设,强力推进城乡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切实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着力调整优化出口结构,努力打造特色出口创新基地,培育壮大外贸出口骨干企业;大力实施“引进来”战略,不断拓展外商投资产业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不断拓展商贸发展新领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区域合作,创造发展良好环境,全面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商贸流通新体系,全力推进我区商贸业实现新跨越。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区进出口总额达到28亿美元,年均增长15%以上,外商直接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突破1亿美元,劳务输出突破5000人次。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6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连锁企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5%以上。城乡市场体系趋于完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得到快速发展,初步实现流通现代化,流通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12%以上。到2020年,全区进出口总额力争超过66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当年超过10亿美元,年均增长30%以上,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力争突破3亿美元,外派劳务突破8000人次。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连锁企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35%以上。城乡市场体系完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健全,基本实现流通现代化,流通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2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三)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全面构建现代流通体系。

  

  1.强力推进现代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形成以城市为中心,以县、镇和中心集市为依托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备、制度完善、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商品流通服务体系。搞好城乡零售市场的规划布局,以增强和完善城市商业功能为核心,对中心商业区、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及专业特色街进行合理定位,形成功能明确、分工合理的多层次的城市商业格局,发挥城市在扩大消费中的主导作用。加快推进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做好农村流通工作,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推行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建设,引导大型批发市场、流通企业进社区参与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强化基础设施、仓储冷链、检验检测、信息网络、废物处理、质量追溯等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市场功能。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市场流通主体。到2015年,改造及新建50家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扶持发展80家日用消费品和农资物流配送中心。

  

  2.努力打造区域核心商业带。坚持把建设区域经济增长极作为现代商贸发展的主要抓手,大力推进区域性中心市场建设,逐步形成以银川市为中心,四个地级城市以及周边300公里-500公里为半径,辐射全区、带动周边、布局合理、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商品市场体系,努力将沿黄城市带打造成为西北地区重要的商贸物流带和文化旅游带。引导中心、次中心城市加快商贸服务集聚发展,重点培育能够代表区域特点的中心商圈、特色街、专业批发市场和餐饮名店。完善“三级”商业中心体系,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加快大型商业网点设施规划建设。开展“名品进名店”、“名牌产品下乡”活动,构建以大型百货商店、购物中心(广场)、大型超市为主体,专业店、专卖店、便利店为补充的商业业态布局。加大物流领域招商引资和电子商务应用的推进力度,重点支持中心城市物流园区建设,发展综合性、专业性区域物流基地网络,鼓励开展第三方物流服务。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