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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市场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两节市场供应、市场营销、市场秩序和安全经营工作,保障市场繁荣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今年以来,我市消费品市场总体保持繁荣活跃的发展态势。但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市场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对此,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青政发明电〔2010〕2号)要求,从保障民生、稳定价格、开拓市场、引领消费、确保安全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对市场调控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应急保障措施,加强对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的监控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 二、扩大生活必需品上市,保障市场供应 各有关部门、企业要根据当前市场形势,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完善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大力组织商品货源,切实做好粮、油、肉、菜、蛋和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上市和营销。 (一)组织好“菜篮子”市场供应 一是做好“菜篮子”储备商品投放。各储备企业要按照市确定的价格、数量和渠道,自12月25日起,投放6300吨大白菜、1200吨青杂菜和2万头生猪活体储备,保质保量地完成投放任务,进一步平抑市场价格。 二是加强产销衔接,扩大上市渠道。各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和经销商要加大与省内外蔬菜主产区的产销合作,深入产区采购,增加客菜上市量。同时,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要采取降低交易费、手续费和摊位费等措施,扩大蔬菜、鸡蛋、肉制品、水产品、水果的上市交易量。其中,城阳、抚顺路、华中三大批发市场日均蔬菜上市量要分别保持在1100吨、500吨和400吨以上。万福集团、鑫盛联公司等14家入市备案屠宰企业,要加大生猪的加工上市,市区日均上市量要不低于1800头。 三是开展“农超对接”和“社区直供”活动。积极组织各大超市、农贸市场与蔬菜生产基地、农业合作社进行对接,努力降低超市进场费,促进地产优质蔬菜上市销售。同时,积极开展“地产新鲜蔬菜直达进社区活动”,组织骨干流通企业、农业合作社与绿色社区进行直接对接,拓展蔬菜流通渠道,降低销售价格,方便社区居民消费。 (二)加强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促进农产品流通。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自2010年12月20日-2011年1月20日,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我市农村经纪人、协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开展农产品供应和采购信息的收集及审核工作,通过商务部“新农村商网”购销平台,发布购销信息,开展网上对接交易。一方面,推动我市地产大白菜、萝卜、土豆等大宗农产品在国内市场上市,解决部分农产品卖难问题;另一方面,根据我市节日市场需求,及时调入南方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等农副产品,丰富我市节日市场。 (三)组织好粮油市场供应。市粮油批发市场、疗供、长生、维良等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针对节日市场需求量大的特点,加强生产加工和货源调入,加大面粉、大米、食用油加工和投放上市。其中,市粮油批发市场面粉、大米日均上市量要保持在300吨以上。 三、组织“贺年”营销活动,扩大市场消费 元旦、春节期间,市场消费旺盛,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餐饮企业要针对两节市场消费需求,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扩消费措施,按照省、市政府“满意消费惠万家”和“好客山东贺年会”活动的部署,创新营销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系列促销活动,扩大节令商品销售。 (一)开展“万村千乡赶年集”活动。2011年1月10日-30日,在五市和城阳区、开发区、崂山区的5600余处农家店统一悬挂横幅、张贴海报,营造“日日有年货,天天赶年集”的氛围;设立销售专区、专柜,组织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节令商品上市,方便广大农民选购。同时,针对春节家电消费高峰,在全市600余处“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网点,集中开展让利优惠活动,进一步促进家电产品的销售。活动期间,市商务局将组织进行检查考核,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承办企业要于2月1日前,将活动举办情况报市商务局(服务与贸易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