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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一带五区”统筹城乡旅游专项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一带五区”统筹城乡旅游专项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重庆市“一带五区”统筹城乡 旅游专项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为探索旅游产业推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思路,充分发挥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和大仙女山旅游景区、大足石刻旅游景区、钓鱼城旅游景区、金佛山旅游景区、黑山谷旅游景区(以下简称“一带五区”)的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范围及时间。 “一带五区”统筹城乡旅游专项改革试验区范围包括18个区县(自治县),其中,“一带”涉及万州区、涪陵区、南岸区、巴南区、长寿区、丰都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五区”涉及涪陵区、丰都县、武隆县、大足县、合川区、南川区、万盛区;实施期限为2010―2015年。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三年上档提质、五年整体跨越”的总体要求,坚持“重点突破、打造精品、完善基础、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把长江三峡打造成为国际黄金旅游带和世界级旅游精品,将大仙女山旅游景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山地特色度假旅游区,将大足石刻旅游景区建设成为国际文化休闲旅游区,将钓鱼城旅游景区建设成为欧洲人朝拜的圣地,将金佛山旅游景区建设成为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将黑山谷旅游景区建设成为重要的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基地,将“一带五区”建设成为国家统筹城乡旅游产业发展改革的示范基地。 到2012年,“一带五区”所在区县(自治县)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8500万人次,年均增长20%;旅游总收入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22%以上;旅游从业人员占非农就业人数的比例达到5%;农民人均旅游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10%。 到2015年,“一带五区”各主要旅游景区(点)年接待海内外游客均超过100万人次,所在区县(自治县)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1.3亿人次,年均增长18%;旅游总收入达到750亿元,年均增长18%以上;旅游从业人员占非农就业人数的比例达到8%;农民人均旅游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15%。旅游业成为“一带五区”所在区县(自治县)重要的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培育旅游精品。 根据国内外旅游市场需求变化和“一带五区”的旅游资源及区位优势,着力培育七大旅游精品。 1.邮轮游艇旅游。发展邮轮游艇经济,打造内河顶级邮轮集群,建设东方邮轮之都,力争3年内五星级豪华邮轮达到30艘、1万个舱位。建设主城区邮轮母港,涪陵区、万州区、奉节县三大枢纽港,南岸区广阳岛、万州区江南新区、巫山县大昌古镇、长寿区长寿湖、巴南区中坝岛、云阳县高阳湖等游艇基地。完善沿江旅游码头,适应邮轮停靠主要景区(点)和游客集散需求。将邮轮游艇打造成为集交通、商务、娱乐、休闲、度假、体验、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流动旅游目的地。 2.康体运动旅游。引导开发温泉水疗、赛车滑雪、运动体验等康体旅游产品。准入部分国际旅游时尚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废弃矿山和可开发利用的石漠化土地,规范发展高尔夫休闲旅游项目和大型主题公园。建设山地和水上户外运动基地。 3.遗产观光旅游。着力发掘长江三峡沿线“7+4”重点景区和腹地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继续发挥喀斯特自然遗产、大仙女山、金佛山、黑山谷及石林等旅游景区自然生态、地质地貌和动植物等景观资源优势,加快提档升级。深入发掘大足石刻、钓鱼城等历史文化资源,加快完善游客接待设施体系,增强游客接待能力。 4.休闲度假旅游。大力开发内陆湖滨、江滨、河滨型和休闲文化体育型、温泉保健度假型、置业度假及休闲小镇等休闲度假产品,推动旅游产品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大仙女山景区、巫溪县红池坝、开县雪宝山、长寿区长寿湖、大足县龙水湖、巴南区桃花岛、涪陵区蔺市古镇、巫山县大昌古镇等旅游度假和国际休闲养生基地,带动旅游地产等多种类型的休闲度假产品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