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昌州政发[2008]1号
【颁布时间】 2008-01-24
【实施时间】 2008-01-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40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08年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责任领导:周旭勇。牵头副秘书长:任建品。责任单位:州安监局、经贸委、公安局、消防局、交通局、煤炭工业局、农机局、建设局。各县市政府。

  (六十二)加强社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应急预案,抓好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应急试点工作,着力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责任领导:哈布勒·木夏义。牵头副秘书长:叶尔肯。责任单位:州应急办,各县市政府。

  


  九、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办好10件实事(共10项重点工作)

  (六十三)2008年全部解决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学生的补助资金,并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

  责任领导:热合满江·达吾提。牵头副秘书长:李留法。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六十四)加快城市和农村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参合率提高到95%以上,人均住院补偿率达到40%以上。

  责任领导:王伟、热合满江·达吾提、哈布勒·木夏义。牵头副秘书长:蒋福成、李留法、叶尔肯。责任单位:州劳动局、社保局、民政局、卫生局,各县市政府。

  (六十五)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8.88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72.6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

  责任领导:马雄成。牵头副秘书长:陈勇。责任单位:州水利局、州发改委、卫生局。

  (六十六)继续实施抗震安居工程,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确保2.26万户城乡居民搬入新居,完成500户农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解决1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责任领导:王伟、哈布勒·木夏义。牵头副秘书长:蒋福成、叶尔肯。责任单位:州建设局、残联,各县市政府。

  (六十七)实施通达工程,改建重要农村公路225公里,通村油路1413公里,通达工程300公里。

  责任领导:热合满江·达吾提。牵头副秘书长:李留法。责任单位:州交通局。

  (六十八)实施城乡解困工程和脱贫整村推进计划,城市帮扶3960人,农村帮扶5940人;实现700户牧民搬迁至农区定居生产。

  责任领导:王伟、哈布勒·木夏义。牵头副秘书长:蒋福成、叶尔肯。责任单位:州发改委、民政局,各县市政府。

  (六十九)实施“阳光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培训农牧民2.5万名。

  责任领导:马雄成。牵头副秘书长:陈勇。责任单位:州农业局。

  (七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放心粮油工程”和“新网工程”,放心粮油店市场覆盖面达到95%以上,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责任领导:石彦玲、马雄成。牵头副秘书长:邢怀华、陈勇。责任单位:州药监局、粮食局、供销社。

  (七十一)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完成州人民医院内科楼、中医院综合楼建设。

  责任领导:热合满江·达吾提。牵头副秘书长:李留法。责任单位:州卫生局。

  (七十二)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州老年活动中心,实施亚心广场东延工程,完成州博物馆布展并开馆。

  责任领导:王伟、哈布勒·木夏义、石彦玲。牵头副秘书长:蒋福成、叶尔肯、邢怀华。责任单位:州建设局、民政局、文体局,昌吉市政府。

  


  十、强化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共5项重点工作)

  (七十三)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机构设置,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责任领导:王伟。牵头秘书长:马建新。责任单位:州编委办、人事局、监察局、发改委、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政府。

  (七十四)坚持量力而行、勤俭办事原则,下决心精简会议和文件,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责任领导:王伟。牵头副秘书长:李新光。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七十五)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完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责任领导:王伟。牵头副秘书长:李新光。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政府。

  (七十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兴敢抓敢管、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之风。

  责任领导:王伟。牵头秘书长:马建新。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政府。

  (七十七)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全力办好关系群众利益的大事,抓紧做实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行政执行力。全面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以实际行动树立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责任领导:王伟。牵头秘书长:马建新。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政府。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