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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呼伦贝尔市政府
【发文字号】 呼政字[2009]128号
【颁布时间】 2009-10-26
【实施时间】 2009-10-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2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政府机关抓纪律抓作风和抓效率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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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阶段(11月8日-14日):为自查阶段。针对本部门、本单位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自查。同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做好排查和分析,查找真正原因。要形成自查报告,提出解决对策和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11月15日-30日):为整改阶段。对工作纪律“散”、工作作风“飘”、工作效率“低”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形成总结报告。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监察局将适时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通过回头看,对自查不到位、整顿流于形式、效果一般的单位,将要求重新进行整改。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加强政府机关纪律作风、效率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要加强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此项工作负总责,直接领导,自查自纠;要确定具体负责人,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各环节的工作,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机关纪律、作风和效率建设与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建立人民满意政府结合起来,充分开展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推动机关自身建设。

  

  (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确定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以真实可信的工作成果推进政府机关纪律、作风和效率建设。

  

  (四)完善制度,常抓不懈。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其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规章制度,通过完善、严谨、科学的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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