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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海南省白蚁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海南省白蚁防治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海南省白蚁防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白蚁防治工作,控制白蚁危害,建立白蚁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建立白蚁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省政府建立白蚁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冯鸣(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向多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朱清敏(省农业厅副厅长) 林元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 唐卓贤(省财政厅副厅长) 蔡居峥(省卫生厅爱卫会办公室主任) 周文雄(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圣俊(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吴文生(省水务厅副巡视员) 曾 平(省林业局副巡视员) 董德标(省物价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多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排。 各市、县可参照省白蚁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市、县联席会议制度。 二、工作职责 (一)省白蚁防治联席会议职责。 1.制定白蚁防治工作规划、政策和措施。 2.研究各职能部门的白蚁防治工作问题。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研究事项的准备,落实联席会议决定和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代表省联席会议批转有关部门的工作方案和文件;审批白蚁防治专项工作经费。 (二)省直有关部门白蚁防治工作职责。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白蚁防治行业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园林白蚁防治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的制定;负责白蚁防治药剂使用的监督管理;参与白蚁防治科学研究及新技术推广。 省农业厅:负责白蚁防治药剂供销行业的监督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白蚁防治工作经费划拨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地下电力通讯管线设施白蚁防治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的制定,及其防治的监督管理。 省卫生厅:负责白蚁孳生地环境卫生处理的监督检查。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交通道路、桥梁、涵洞(以下简称道路设施)白蚁防治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的制定,及其防治的监督管理。 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白蚁防治科研项目立项及科研工作的监督指导。 省水务厅:负责水库堤坝、防洪堤坝等白蚁防治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的制定,及其防治的监督管理。 省林业局:负责森林林木白蚁防治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标准的制定,及其防治的监督管理。 省物价局:负责牵头制定白蚁防治服务和质量检测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以及白蚁防治收费的监督管理。 三、全省白蚁防治工作目标和标准(2010年- 2012年) (一)新建房屋建筑、公共建筑、园林等强制性白蚁预防处理工程白蚁预防目标为:2010年白蚁预防面积达到新建面积的30%以上,2011年白蚁预防面积达到新建面积的50%以上,2012年白蚁预防面积达到新建面积的70%以上。省直各有关单位及各市、县可参照省白蚁预防目标,制定本系统、本地区白蚁预防工作目标。 (二)原有房屋建筑、公共建筑、园林等(以下简称蚁害场所)白蚁灭治目标为:2010年蚁害率控制在 85%以下,2011年蚁害率控制在75%以下,2012年蚁害率控制在55%以下。省直各有关单位及各市、县可根据本系统、本地区蚁害情况,比照省白蚁灭治目标,制定白蚁灭治阶段工作目标。 (三)完善白蚁防治规范、技术标准、服务及收费标准,规范白蚁防治行为。 (四)建立白蚁防治研究机构,提高白蚁防治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防治效果。制定白蚁防治质量验收检测标准,建立白蚁防治质量检测机构,健全质量纠纷处理机制,逐步建立公平竞争的白蚁防治市场秩序。 (五)健全白蚁防治管理制度,建立白蚁防治科学管理机制,促进白蚁防治工作健康发展。 四、全省白蚁防治工作计划(2010年-20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