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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自治区内企业重大自主创新技术或引进区外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技术发明人才,给予10万元-50万元的补贴;对承担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配套要求,给予配套资金;符合国家和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化标准的项目,自治区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对积极参加国家和自治区举办的各种高新技术产业展览会的企业给予补助; 对突破技术先进性指标中的任何两项、超过标准指标的30%的基地及其企业;或产业基地评价为优秀的;或是获得国家及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表彰的项目;或填补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空白领域,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成长性好的项目;或基地公共平台建设,以提升基地功能和层次的。对上述五个方面中的任何一项实行以奖代补奖励。 (四)各级政府要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鼓励政策,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引导资金。 (五)积极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创业风险投资和海外资金投入,提高产业基地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的共性支撑能力,建立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业基地的健康发展。 (六)鼓励产业基地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努力开拓两个市场。大力吸引外商投资,支持区内机构与国内外企业、研发机构联合设立研究与开发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附件: 宁夏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申请报告编制要点宁夏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简介。标志领域描述,基地市(县)的经济社会概况及其所在(市)自治区中的地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特征、环境等。二、基地建设的意义与必要性。基地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做强做大高新技术产业的意义,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必要性。 三、基地发展基础与优势。基地发展基础条件,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人才优势、研发优势、财税政策支持、投融资政策优势等。 四、基地发展的指导思想,2012年及2015年发展目标。 五、基地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空间布局。 六、主要措施。地方政府政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大项目投融资体系等。 七、基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及标志性领域发展主要情况: (一)标志性领域在本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中的定位。 (--)近三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 (三)近三年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四)近三年发明专利的申请量。 (五)近三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 (六)标志性领域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企业名单及最近年度的销售收入。 (七)标志领域最近年度销售收入前10位名单及销售收入。 (八)标志领域的市(县)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机构名单。 (九)2001年以来标志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名单。 (十)标志领域国际合作情况(合作项目、技术进出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