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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文化厅
【发文字号】 川文明电[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12-27
【实施时间】 2010-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7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活动的通知

  (川文明电〔2010〕28号)


  

  各市(州)文化局、扩权县(市)文化局: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决战之年。在2011年元旦、春节来临之即,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丰富春节期间文化生活,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文明、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文化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文化活动的一贯要求,切实把春节期间城乡文化活动作为实施文化惠民、为群众办实事、为灾区送温暖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各级文化部门的工作内容,统筹策划、精心组织。

  

  各地在元旦、春节期间的文化活动,要围绕感恩奋进系列活动这一主题,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灾后恢复重建所取得的一系列伟大成果,营造感恩党,感恩祖国,感恩社会的热烈文化氛围,激励全川人民自强奋进,开拓美好未来,建设美好新家园,走向美好新生活的豪情壮志。各地要认真研究策划,列出节日文化活动菜单,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精心组织实施,掀起节日期间城乡文化热潮。文化部门负责同志要身体力行、亲自带领文化工作队伍深入基层、深入灾区,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干部职工。要加强活动跟踪督办,加强对外宣传,确保活动实效,努力营造“节庆有亮点,周周有演出,天天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节日文化氛围。

  

  二、深入开展春节期间“三下乡”活动

  

  元旦、春节前后,正值农闲和农民工返乡,是农村和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旺盛期。这一时期广泛开展文化下乡工作,既是中央和省上的重要部署,也是文化工作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行动,更是全省文化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全省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要开展送图书下乡、送书画下乡、送文艺辅导下乡活动,推动基层节日文化的蓬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大文化采购力度,定向采购一批优秀的剧节目,精心组织文艺队伍,利用文化列车、演出流动舞台车等多种形式,把优秀的文化作品送到农村和基层,充分发挥其文化抚慰心灵、铭恩奋进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艺术成果,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需求。要进一步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者的慰问力度,把舞台搭建在灾后重建工地,把文化服务送到援建者身边,使援建队伍深切感受到全川人民的感激、感恩之情。

  

  三、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阵地活动

  

  各级艺术院团、业余文艺团体、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要把节庆作为开展文化活动的有利时机,增加活动项目和内容,延长开放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吸引群众参加。切实落实博物馆全面免费开放及文化馆(站)、图书馆(室)对离退休老人及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要求。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优势,发挥县级支中心和站点的作用,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发戏剧、影视、音乐、舞台艺术、图书等资源,把丰富的精神食粮输送进社区、校园和农村。

  

  四、大力开展节日群众文化活动

  

  春节是群众文化活动黄金期,各地要充分发挥群众文化活动优势,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充分利用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调动群众参与热情,大力开展文艺表演、书画展览、群众歌会、广场舞蹈、庙会灯会、彩车巡游、焰火晚会等群众文化活动,使公益性文化场所成为节日文化活动的主阵地。结合我省富民安康工程和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实施,少数民族地区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发挥乌兰牧骑演出队、业余藏戏团、流动电影放映车的效能,贴近群众,巡回服务,切实丰富农牧民节日文化生活。各地要充分发挥民营演艺队伍、民间文艺社团和民俗演出团队的积极性,开展“送文化下乡,请民俗进城”活动,形成城乡文化互动,推进城乡节日文化一体化,充分展示推进两个加快进程中全川人民爬坡上行、奋发昂扬的精神风貌。

  

  五、进一步加强节日文化市场管理和安全维稳工作

  

  要进一步繁荣活跃节日文化市场,引导广大文化经营者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促进节日文化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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