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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文化厅
【发文字号】 川文明电[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12-27
【实施时间】 2010-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7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在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大力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文化市场的突出问题,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农村“大篷车”非法演出的打击力度;加强文化市场重点时段、地区的巡查巡防,及时查处违规经营行为,落实好文化市场节日值守,增添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二十四小时畅通。切实做到管理到位,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各地接此通知后,务必抓紧安排落实,并明确一名文化局领导担任春节期间文化活动和安全维稳工作具体责任人,于1月15日前将本地春节期间开展文化活动的具体方案,3月1日前将文化活动总结,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省文化厅社文处。

  

  联系人:谢竹峰 徐莉

  

  电话:028-86636019 86649289

  

  13881787098 13618070047

  

  邮箱:scswhtswc@163.com 184241452@qq.com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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