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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大力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引导有资金、懂技术、会经营的乡村各类人才和返乡创业人员受让农户流转的土地,形成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推进规模经营,提高优质专用小麦生产规模效益。对土地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生产扶持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 3加快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产品竞争力强、品牌信誉高的优质专用小麦专业生产合作社。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提升合作社发展活力和带动农户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经营试点,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三)着力推进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化经营。 1加大对优质专用小麦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省每年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投资,重点支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强的优质专用小麦加工龙头企业进行技术引进、升级改造,提高市场竞争力。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等专项资金要对加工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给予倾斜支持。对符合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条件的优质专用小麦加工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加快完善专用小麦中介服务体系。扶持发展各类小麦生产、流通、加工中介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成立市级小麦协会和县(市)级种植者协会,加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小麦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强化小麦病虫防治和生产全过程农机作业等专业化服务,提高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水平。创新发展模式和经营机制,大力发展“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等模式,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的方式,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公司、农户利益互补,带动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促进产销衔接,实现优质优价,增加农民收入。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1健全农技推广体系。加快推进以省、市、县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鼓励科研院所建立优质专用小麦新品种展示基地,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普及率。推进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科技成果转化快捷通道,破解“农业科技最后一公里”难题,提高农业科技入户率和到位率。围绕优势产区发展,建立区域型农技推广服务站,不断提高农技服务质量与水平。加大科技培训力度,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落实“阳光工程”农业科技培训计划,提高农民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和科学种粮水平。 2健全防灾减灾体系。搞好重大病虫害防控。继续实施植物保护工程,加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和控制站建设,完善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构建“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功能齐全、防控有力”的监测和防控体系。加强工作调度,推进联防联控、统防统治,提高突发性、暴发性、流行性、迁飞性有害生物应急防控和扑灭能力。搞好气象防灾减灾。完善全省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搞好农业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加强人工增雨和防雹体系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保障能力。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加财政补贴险种,切实降低优质专用小麦生产风险。 (五)改善粮食产销衔接。 1积极探索和实行新的优质专用小麦收储方式。国有粮食企业要充分发挥在市场信息、储运设施、加工设备、流通网络等方面的优势,主动向生产领域延伸,并与生产者形成供应链,促进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和流通的规模化、专门化、科学化。鼓励符合条件的中介组织、基层农技推广部门、民间购销队伍等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粮食购销业务。农业发展银行要对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优质专用小麦所需贷款给予支持。 2加快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功能,逐步形成以省级粮油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市场为骨干、产地市场为基础、与物流规划相衔接的现代粮食批发市场体系。搞好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交易价格等信息,解决粮农掌握政策、获取信息难等问题。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快优质专用小麦发展作为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工作日程。省农业厅负责将优质专用小麦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县(市),并列入省政府年度考核范围。省农业厅、省农开办、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粮食局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紧紧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积极谋划项目,努力争取国家支持,并认真搞好项目的组织实施。有关市和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确保全省优质专用小麦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