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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10]88号
【颁布时间】 2010-12-21
【实施时间】 2010-1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8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抓住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规划建设南阳新区,通过统筹城市、产业、生态等空间布局,推动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能够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与周边镇平、方城、唐河等县市形成集群化发展格局,为加快区域城镇化进程提供支撑;能够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培育壮大新兴主导产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以产业集聚促进人口集中,实现产业与城市互动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推进;能够统筹航空、铁路、公路等多种交通方式布局,进一步巩固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增强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能够加速区域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中心城市集聚,进一步巩固提升南阳市豫鄂陕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构筑我省在豫鄂陕毗邻地区的竞争优势。

  

  二、南阳新区空间布局

  

  南阳新区在南阳中心城区东南部白河南岸地区集中布局,是体现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融合发展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空间上涵盖城市、农村和生态用地。规划区空间范围以南阳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为基础,适度向外围拓展,西北以白河为界,东至许平南高速,北至南水北调总干渠,南至溧河乡南边界,远期规划面积约190平方公里。在行政区划上,主要涉及宛城区白河、枣林办事处和红泥湾、茶庵等乡镇的相关区域。

  

  三、南阳新区功能定位

  

  南阳新区功能定位为“三区一基地一中心”:城乡一体化先行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对外开放示范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基地、豫鄂陕结合部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

  

  城乡一体化先行区。积极开展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推进农村产权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实现城乡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示范。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发挥白河沿岸生态环境优势,按照复合城市理念进行开发,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组团式发展,成为既有城市又有农村,三次产业复合,经济、人居、生态功能复合的现代复合型新区。

  

  对外开放示范区。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化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强与央企和世界500强等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合作,建设一批重大产业基地,成为对外开放的样板区。

  

  全国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基地。以国家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基地、河南省生物产业基地、国家生物质能源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整合区域要素资源,创建纤维乙醇、多晶硅、新能源装备等国家级研发中心,重点发展生物质能源、核用电动机、风力发电设备及电动汽车、专用汽车等产业,建设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的新能源产业研发和制造基地,形成区域经济增长极。

  

  豫鄂陕结合部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通过郑渝客专建设、宁西铁路扩建以及南阳机场改扩建,优化航空、铁路、公路等交通组织,构建对外联系快捷、通畅、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成为豫鄂陕结合部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物流中心。

  

  四、南阳新区管理体制

  

  南阳新区的规划建设在省委、省政府和南阳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实施,主要干部任免由市委提名后报省委研究。在体制上,按照组织协调和实施两个层面,成立南阳新区两级组织管理机构。

  

  (一)南阳市委、市政府成立南阳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新区规划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支持新区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

  

  2.组织协调涉及国家和省重大问题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

  

  3.协调有关县(区)和市属部门支持新区建设。

  

  4.审议确定新区管委会提出的年度计划和建设任务,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指导新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模式,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成立南阳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分别作为南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按副厅级架构设置。新区管委会是新区规划建设的执行机构,具有统一规划编制、人事管理、公共事务管理、财政管理等职权。主要职责是:

  

  1.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模式,对新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2.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新区规划、空间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案。

  

  3.研究提出报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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