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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强化技术支撑。采取农、科、教相结合,加强对各级中低产田地改造技术人员的培训,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在粮食生产重点县和优势农产品主产区,逐步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站(点),健全完善全省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耕地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与处理,定期发布耕地质量信息。开展全省耕地地力调查,按地力分级标准进行分等定级,为各地确定中低产田地改造的内容和技术措施提供可靠数据和决策依据。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快实施沃土工程,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和保护性耕作,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能力。 (四)加大资全投入。中低产田地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和涉及面广的民生工程,惠及长远、投资巨大。根据省委专题会议纪要,省级财政安排中低产田地改造考核奖励和以奖代补资金,对完成任务显著的地方和争取中央资金多、成绩突出的厅局要给予表彰奖励的要求,省级财政从 2010年开始在预算内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奖励成绩显著的地区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各州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低产田地改造。要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发展改革部门的以工代赈、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整治、农业部门的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土地治理、烟草部门的现代烟田建设等项目,以县(市、区)为基础、以规划为龙头,各级政府实行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项目选择、统一检查验收,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承担筹资和建设管理指导任务,实行分项负责、分类指导、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的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农民和其他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长效机制,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贷款贴等方式,鼓励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殖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其他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中低产田地改造。 (五)严格项目管理与考核。省级要制定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统筹规范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统计、验收等工作,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财政部门要坚持财政资金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断强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资金规范分配、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审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处理好部门责任和综合考核的关系,建立中低产田地改造的激励和考核机制,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采取以奖代补等办法加大支持力度,否则相应调减计划;对有关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奖励。 (六)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中低产田地改造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群众广泛参与中低产田地改造的热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大力宣传普及和推广经济实用、操作简便、效益明显的中低产田地改造技术,着力提高中低产田地改造水平和实效,推动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