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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9-10-22
【实施时间】 2009-10-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9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监管企业资金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的通知



  今年以来,各监管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沉着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各种不确定因素,生产经营总体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但也有一些企业出现了营运资金紧张、财务风险加大、经济效益下滑等问题,个别企业亏损严重。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形势,进一步做好资金管理工作,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市场形势变化,高度重视资金管理

  

  各监管企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关注当前经济形势变化,充分估计各种不利因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认真分析集团财务资源对发展战略规划的保障能力,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经营思路,转变财务策略,提高前瞻性和预见能力,采取措施应对快速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增大与融资环境收紧之间的矛盾,突出稳健经营,坚持量入为出,做好长远谋划,留足资金头寸,防范财务风险。

  

  


  二、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资金是企业经营运转的“血液”。各监管企业要以现金流量管理为核心,加强全面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资金安排,增强现金保障能力。统筹规划生产经营与投融资活动的资金供给,科学预测预算年度现金收支、结余及不足,合理确定现金收支规模,安全高效地做好资金筹划工作,谋求长期的资金动态平衡;加强现金流入流出全过程预算控制,做好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监督与考核,跟踪监测现金流量增减变动情况,制订现金不足的应急预案,切实维护资金链的安全稳定。

  

  


  三、努力创新融资方式,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各监管企业要根据产业性质、资本结构与融资能力,合理确定融资的方式、规模与结构,通过多渠道、多品种的融资组合巩固资金链。进一步加强银企战略合作,努力争取长期稳定的信贷支持;加强资本运作,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资本结构,扩大股权性融资比重;充分利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银行票据等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比例,降低资金成本。积极探索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应收账款保理等新的融资模式。禁止通过集资、地下钱庄等各种非法途径融资。

  

  


  四、开展财务集中管控,提高资金配置能力

  

  各监管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集团化的财务管控模式,提高集团财务控制力。依托集团财务公司、内部结算中心、银行网银系统等平台,建立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清理压缩不必要的银行账户,尽力减少资金沉淀,按照市场化手段和风险控制原则调配资金,促进内部资金融通。不断扩大资金集中规模和范围,有条件的企业要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通过信息化系统对于企业资金头寸实施在线实时监控。要密切关注人民币汇率走势,防范汇率风险,提高集团整体运作水平。

  

  


  五、加快存货及应收款项周转,尽力减少资金占用

  

  各监管企业要积极开展存货和应收款项的清理,严格控制存货和应收款项规模与增长速度,加快存货及应收账款周转,减少流动资金占用。加强供应链管理,建立与重要客户、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积极应对市场供求变化带来的风险。努力推进精益生产,不断优化工艺流程,加快生产环节的物料流转速度,减少过程积压。做好销售预测,坚持以销定产,根据生产计划,确定合理库存水平。创新营销模式,努力提高预收款比例,减少预付款金额。建立健全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加强货款回收管理,落实催收责任,从合同签订、资金结算、款项催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加快现金回流,提高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要加强对外借款的清理催收,严格控制向集团外单位出借资金。

  

  


  六、审慎安排资金投放,适度压缩支出规模

  

  各监管企业要根据资金供给状况及时调整支出预算,落实预算控制责任,严格控制预算外开支,适当压缩预算内支出规模。严格控制短贷长投,对于资金尚未落实的投资项目要坚决取消;对在建项目,要根据资金供给情况,分清轻重缓急,合理控制投资节奏;对于负债水平较高、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要严格控制新增投资。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大成本费用的预算控制与考核奖惩力度,建立和落实目标成本责任制,将成本控制关口前移,从可行性研究、产品设计、招标采购、生产工艺和流程优化、物流和营销渠道管理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成本控制,努力实现降本增效。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大额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落实联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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