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六)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努力促进青少年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参加体育锻炼。要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依法保障学生睡眠和体育锻炼的权利,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学生不少于8小时。 (七)加强体育卫生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中小学体育工作需要,合理配备体育教师,逐步解决我省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过多的问题,各地招聘“特岗”教师时,要有针对性地招聘急需的体育教师。加强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制定本地体育教师每三年一轮的培训计划,并报教育厅备案,按规定、有计划地逐步配备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在评聘职称、评优选先、工作量计算、课时计酬等方面考虑体育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八)加大学校体育卫生设施的投入力度。按照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配齐配足体育卫生设施设备,尤其是要重点解决城区中小学体育场地面积不足,农村中小学体育场地标准较低的问题,在规划新建和改建学校时,要充分考虑体育场地设施和卫生设施设备建设,县(市、区)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有机结合,统筹考虑、综合利用。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学校体育卫生的投入,按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政策要求,切实保证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费。 (九)建立和完善促进学校体育工作发展的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定期研究学校体育工作的制度,切实解决学校体育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定期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制度,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把学校体育工作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和校长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十)统筹整合提高体育资源利用率。各级政府要推动学校体育资源的均衡配置,重点扶持体育薄弱学校、农牧山区学校的体育资源配备,在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中,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综合利用,以尽快改善学校体育工作条件。各有关部门要保证公共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和其他校外体育活动场地向青少年学生免费开放或只收取基本费用。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凡城市、社区新建体育活动场馆、设施,其选址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以便综合利用。 (十一)加强学校卫生工作,重视学生营养和人身安全。要加强学校卫生设施建设,重视传染病防控和饮食饮水安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强化学生文明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完善学生每年1次的健康体检工作制度,以及对青少年及其家庭加强营养指导,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校方责任险制度。 三、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深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以对国家、民族未来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把加强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加对体育事业尤其是中小学体育设施的投入,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造条件。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由教育、发展改革、文明办、编办、财政、体育、卫生和共青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学校体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加快发展的整体合力。 (二)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并公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加大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并作为评价地方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三)加强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家庭教育对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有着重要作用,要在广大家长中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注重从小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饮食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体育锻炼。社区要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的环境,结合“全民健身工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促进家庭、社会形成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方式。 (四)努力营造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舆论环境。大力宣传和普及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和健康观,加强对青少年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报道,形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