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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结合评选,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省物价局省商务厅关于切实加强市州级商业行业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鄂价检[2010]267号)要求,通过提醒告诫等手段,向广大经营者宣传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组织经营者开展价格自律活动,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各地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及查处的2件典型案例材料务必于2011年2月8日中午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一并报送省物价局(价检分局)。 此外,两节过后,即将召开全国人大、政协会议,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继续做好两会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有关情况于2011年3月12日前报送省物价局(价检分局)。 联 系 人:唐 桂、范有林 联系电话:027-87238200、87238753 传真:027-87238070 电子信箱:hbwjjcszdk@tom.com 201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