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鄂价电[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12-31
【实施时间】 2010-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61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八、结合评选,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省物价局省商务厅关于切实加强市州级商业行业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鄂价检[2010]267号)要求,通过提醒告诫等手段,向广大经营者宣传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组织经营者开展价格自律活动,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各地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及查处的2件典型案例材料务必于2011年2月8日中午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一并报送省物价局(价检分局)。

  

  此外,两节过后,即将召开全国人大、政协会议,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继续做好两会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有关情况于2011年3月12日前报送省物价局(价检分局)。

  

  联 系 人:唐 桂、范有林

  

  联系电话:027-87238200、87238753

  

  传真:027-87238070

  

  电子信箱:hbwjjcszdk@tom.com

  

  
2010年12月31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