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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要全面实施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充分运用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在农药检定、肥料登记、兽药和饲料监察等方面的行政授权,严格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的审批登记,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是农业部193号、199号和322号等公告中列出的禁用农药、兽药和饲料,企业禁止生产、商家禁止经销、生产者禁止使用。要建立和完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药械等主推产品公告制度,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增设农资监测网点,有效遏制违禁农业投入品的使用。 要严格依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结合每年的农资打假行动,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执法和“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三个专项整治,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和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的企业和个人。 (五)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 各区镇、部门、企业组织要加快我市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对国家和行业尚无标准或虽有标准但低于我市实际需要的,要抓紧制定我市标准和技术规范。要以热带特色瓜果菜为重点,制定农产品有害物质残留控制技术标准,农产品保鲜、贮藏、加工、包装技术标准,农业生态环境标准等。农产品出口企业要参照国际通行标准和产品销往国的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专项标准,尽快与国际接轨。农业标准的制定,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产前、产中、产后相互配套,并要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变化不断修订、完善。 (六)强化农民合作社化,提升农产品质量。 一是合作社通过组织分散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农资供应,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全面落实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保障;二是合作社作为经济法人,具备相对完整的法人人格和行为能力,在参与市场竞争中有助于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综合竞争力;三是合作社整合优越的标准化生产理念和农户先进的生产方式,有助于提升农产品质量。 (七)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要加快市、镇、基地三位一体检测网络体系建设,确保产品质检率;要充分利用市农业服务、科研部门的检测设施、仪器设备和人员,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八)建立健全农业质量监测体系。 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合理布局、避免重复的原则,尽快制定我市农业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加强农业质检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环境质量的检测、监督。各类生产基地、龙头企业要加强产品监控,从源头对农产品实行质量把关。要结合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快速监测站点,开展好市场质量检测服务。各类质检机构要加强协作,实现人力、技术、设备等资源的互补和共享。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各类质检机构逐步向市场化、社会化方向过渡。 (九)强化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加快“三品”认证步伐。 农业“三品”认定认证工作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破口,要按照农业部关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强化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加快绿色食品认证,因地制宜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作为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要坚持以政府推动为主导,实行我市农产品100%无公害认证,并切实做好企业及各大基地的管理工作。 绿色食品作为安全优质精品品牌,要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并行,重点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确保50%以上产品达到绿色认证。有机农产品要坚持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和特色,建立10个以上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十)促进安全农产品流通,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 要创造条件、提供平台,在农产品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之间、在加工企业与生产基地之间、在产销企业与团体客户(大专院校、社区)之间加强产销衔接,稳步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等新业态,减少中间环节,努力降低安全农产品物流成本。要通过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设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专销区、专柜,通过组织获证农产品参加网上展销会、参加各类农产品博览会等,不断提升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品牌形象,提高其市场占有率。工商和农业部门要互相配合,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随时进行抽样检测,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准进入市场,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实行优质优价。以此作为窗口,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农产品质量意识,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