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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乐府办[2008]2号
【颁布时间】 2008-01-17
【实施时间】 2008-0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64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乐府办[2008]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十七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

  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干净、欢乐、祥和”的春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为动力,切实解决城镇建设中存在突出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促进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1、整治范围:县城及各镇所管辖的行政区域。

  2、整治重点:突出整治县城区和各镇政府所在地及穿越各镇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即从公路两侧边沟外缘算起,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内的区域(镇规划区有特殊情况的另定)。

  


  三、整治工作任务

  1、整治镇区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

  (1)全面拆除公路、街道两旁及规划区内的一切违章建筑物,包括乱搭建的铁皮房、竹棚等。

  (2)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坚决查禁挤占行车道、人行道违章经营的行为,保证道路畅通。

  2、组织对垃圾的清理和处置。

  (1)县城管部门以及各镇要认真做好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公害处置,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要求每个镇必须设一个垃圾处理场,并实行定地段、定人员、定时间清运垃圾。

  (2)县城规划区的违章建筑物由县城管部门负责拆除,各镇规划区范围的乱搭、乱建以及生活和建筑垃圾由镇政府组织人员负责拆除和清理。规划区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两旁的乱搭乱建以及生活和建筑垃圾由公路、交通部门负责拆除和清理,做到沿途无垃圾暴露。

  3、整修市政设施。

  (1)集中力量全面维修损坏的街道路面、人行道及排水沟等,清理污水入水口的淤泥、杂物,保证排水畅通。

  (2)对公共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确保亮灯率达100%。

  4.搞好环境卫生,大力治理“脏、乱、差”。

  (1)组织当地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对住宅区、公共场所、沿街商铺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及时清除沿公路香蕉叶、香蕉杆和杂草、杂物,排清污水,彻底消除卫生死角。

  (2)整治期间要组织二次以上的灭鼠行动。

  5、整顿市场秩序。

  (1)加强对各种违章占道经营现象的整治,做到货物归行,饮食归店。

  (2)整顿农贸市场,做到划行归市,整洁有序,文明经商,坚决制止农贸市场外乱设点乱摆摊的违规行为,确保春节期间交通畅通无阻。

  6、抓好城镇的绿化、美化建设。

  (1)镇街道、住宅小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大院的闲置地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地搞好规划,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绿化庭院。

  (2)对街道树进行一次全面的修剪及补植,保证街道的绿化和美化。

  (3)整治后,各镇要在国道20米控制区的空地种树栽花、铺设草坪,同时加强管理,确保树木的成活。

  7、大力整顿交通秩序。

  (1)在全县国道沿线的各镇范围创建“平安大道”,实施 “畅通工程”,交警、交管部门要严格查处各种车辆乱停放的违章行为。

  (2)开展创建“严管大道”活动,各镇“严管大道”划定为:九所镇从九所中学至望楼桥东;利国镇从望楼桥东至利国加油站;黄流镇从金峰加油站至黄流桥;佛罗镇从丹村路口至新坡村路口。

  


  四、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元月15日开始至元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时间3天(即元月15日至元月18日)

  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额、专栏等一切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活动,大造舆论声势,使广大群众明确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统一认识,端正态度,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时间2天(即元月19日至元月20日)。

  对违反规划、影响镇容街道、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的现象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清性质,分类造册登记,为开展下一步整治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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