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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时间8天(即元月20日至元月28日)。 按上述整治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调查掌握的情况,在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划方块,定地盘,发动和组织机关、企业、学校、居民、村委会一齐动手,对镇容街貌、村容村貌、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以“干净、欢乐、祥和”的环境欢度春节。 第四阶段:检查评比。时间2天(即元月29日至元月30日) 由各镇组织自查,写好总结。县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检查验收评比,总结表彰。 五、组织领导 组 长:石春海(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符策晓(县政府办副主任) 万小聪(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 员:黄宗标(县文明办主任) 林 鲜(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林其波(县建设局局长) 吴 鹏(县卫生局局长) 李邦权(县交通局局长) 黄清永(县水务局局长) 文爱强(乐东工商局局长) 吉训诗(县交警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万小聪兼任。 六、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要把这次整治活动当作“发展工程”、“形象工程”、“民心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不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2、电视台要积极配合各镇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定期的对整治工作进行报道。 3、采取措施,多方筹款。各镇要自力更生,多想办法,采取镇政府、村委会、机关单位、农户(门店业主)出一点,包点单位支持一点的办法,帮助各镇解决整治经费困难的问题。 4、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治工作涉及各部门、各单位,为了理顺关系,形成合力,镇各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都要参与所在镇的环境整治工作,克服等、靠、要思想。 5、做好情况上报工作。各镇在整治中,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都要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县整治办公室,以便通报情况相互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