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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重大灾害事故救援、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消防部队抢险救援能力稳步提升。各地(市)积极整合专业救援力量资源,认真研究制定《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了应急抢险救援响应联动机制。林芝地区行署研究制定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实现了消防、交通、林业、急救、市政抢修与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联动响应。全区消防部队积极拓展职能,着力加强全面正规化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责能力,持续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依法监督能力和抢险救援能力不断提高,涌现出了“布达拉宫模范消防大队”等一批先进典型,成功处置了“4?30”阿里井下救援、“5?18”青藏线油罐车倾覆、“5?24”日喀则交通事故、“7?13”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灾害事故,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七大、雅砻文化艺术节、珠峰文化艺术节、羌塘赛马文化节等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充分发挥了消防部队的“拳头”和“尖刀”作用。2007年,全区消防部队共监督社会单位10288家次、消除火灾隐患7543处;接警出动975起,出动车辆1618 辆次,出动警力8166人次,参加火灾扑救175起,各类公务执勤250次,抢险救援102起,社会救助445起,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2007年度消防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2007年度消防安全目标完成情况 2007年,各地(市)认真落实全区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2006-2007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加大落实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仍有部分地区目标任务完成的不够好。 1.全区各地(市)均没有完成“20%以上的乡(镇)和20%以上的村(居)委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的目标; 2.拉萨市、林芝地区、那曲地区未制定本地区《“十一五”期间消防发展规划》; 3.日喀则、林芝、那曲、阿里地区未开展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拉萨、昌都、山南虽已启动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但未按时完成; 4.已组建公安消防大队的41个县(区)中,还有18个县未配置消防车辆。其中,日喀则6个、山南3个、阿里3个、那曲2个、昌都1个、林芝1个; 5.昌都地区芒康县至今未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牧区及“五小场所”消防安全形势严峻。截止12月20日,全区共发生农牧区火灾85起,死亡4人,分别占火灾总数和死亡人数的42.1%和33%;“五小场所”火灾107起,死亡5人,分别占火灾总数和死亡人数的53%和67%。 2.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消防事业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仍很突出。个别地方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2007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的落实还不到位;社会群众总体消防安全意识仍然淡薄、自防自救能力不足;部分单位不能切实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火灾隐患屡除不尽;城镇务工人员生活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差,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3.社会灾害防控处置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的矛盾仍很突出。目前还有33个县没有建立现役制公安消防机构;城镇消防规划编制正处于启动阶段,与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相距甚远;市政消防站、消火栓欠账率分别高达85%、51%;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还处于尝试起步阶段,体制、机制尚未建立。 三、《2006-2007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结果排名 经自治区《2006-2007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小组综合评定,报经自治区考评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及排名如下: 第一名:拉萨市,得分96分; 第二名:山南地区,得分89分; 第三名:林芝地区,得分87分; 第四名:昌都地区,得分84.5分; 第五名:日喀则地区,得分82分; 第六名:阿里地区,得分80分; 第七名:那曲地区,得分78分。 四、加强2008年消防工作的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切实推进“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