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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吉国土资办发[2008]2号
【颁布时间】 2008-01-14
【实施时间】 2008-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0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2.办公室

  负责国土资源工作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并报厅领导审签,提交科技外事处。

  3.科技外事处

  (1)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要求及政策法规处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协调信息中心搞好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建设并及时调整;

  (2)协调信息中心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技术支撑;

  (3)对政策法规处、办公室提交的政务信息应及时在网上发布;

  4.纪检监察室

  负责对网上政务信息公开进行监督。

  5.其他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1)应积极配合政策法规处工作,并按照政策法规处要求,收集与本处室业务有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及时提交政策法规处;

  (2)负责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实时更新,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及时提交政策法规处;

  (3)应按《吉林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要求,及时、主动地收集国土资源工作动态信息,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及时提交办公室;

  (4)负责本处室、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保密审核,主要负责人为保密审核第一责任人;

  (5)厅保密委员会负责最终的保密审核工作;

  (二)加强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建设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除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外,网站还应具备以下功能:

  1.在线办事

  (1)表格下载。包括表格、资料下载服务的实现比例,有效性,下载表格的内容要规范、可用;

  (2)在线咨询。应支持在线咨询服务并及时答复;

  (3)在线查询。可进行办事进度在线查询;

  (4)在线申报。实现全程在线办理和审批;

  2.公众参与

  (1)电子邮箱。具有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答复的功能;

  (2)访谈直播。应具备领导访谈、听证会、发布会的预告及记录(视频或文字)功能;

  (3)网上调查。能开展民意征集或公众调查并公布调查统计分析结果;

  3.网站设计

  (1)页面展示。首页栏目、内容、布局应合理,内容层级的复杂度为少于3次点击即可访问内容;

  (2)辅助功能。具有搜索引擎、上下级单位网站导航链接功能,重要服务和栏目应提供使用说明;

  (3)网站维护。提供网站维护单位及联系方式;

  相关处室职责

  1.科技外事处

  (1)负责协调信息中心进行栏目设置和功能的实现;

  (2)负责协调信息中心建立严格的网络设备管理、维护和值班制度,确保网络畅通;

  2.信访处

  负责在线咨询、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系统外)和答复。

  3.纪检监察室

  负责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系统内)和答复。

  4.政策法规处

  负责对在线查询、访谈直播、网上调查提出意见并落实到具体处室。

  (三)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

  报送的一般信息由厅办公室主管厅领导签发,报送的重要或专题信息应由主要厅领导签发。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相关处室职责

  1.办公室

  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报送。

  2.科技外事处

  负责协调信息中心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上报专网的安装、维护工作,上报政府信息终端应安装到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微机,并确定专人做好网络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快捷、安全。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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