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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
【颁布时间】 2010-12-23
【实施时间】 2010-1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2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安徽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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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安徽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

  

  (八)《安徽省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九)《安徽省民族工作暂行规定》第五条。

  

  (十)《安徽省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第九条。

  

  (十一)《安徽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

  

  (十二)《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

  

  (十三)《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第六条、第十条。

  

  (十四)《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三条。

  

  (十五)《安徽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十六)《安徽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四条。

  

  (十七)《安徽省农业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十八)《安徽省旅游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十九)《安徽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第三条。

  

  (二十)《安徽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二十一)《安徽省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二十二)《安徽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四条。

  

  (二十三)《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第八条。

  

  (二十四)《安徽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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