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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 2.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 4.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三)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 2.停止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特别注意防火。 七、干旱预警信号 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干旱指标等级划分,以国家标准《气象干旱等级》(gb/t20481-2006)中的综合气象干旱指数为标准。 (一)干旱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工作; 2.有关部门启用应急备用水源,调度辖区内一切可用水源,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 3.压减城镇供水指标,优先经济作物灌溉用水,限制大量农业灌溉用水; 4.限制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限制排放工业污水; 5.气象部门适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二)干旱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和救灾工作;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远距离调水等应急供水方案,采取提外水、打深井、车载送水等多种手段,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牲畜饮水; 3.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缩小或者阶段性停止农业灌溉供水; 4.严禁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5.气象部门适时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 八、雷电预警信号 雷电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 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二)雷电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雷应急措施; 2.人员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 3.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 4.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 5.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 (三)雷电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并关好门窗; 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 4.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等电器; 5.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 九、冰雹预警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