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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颁布时间】 2010-12-30
【实施时间】 2010-12-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2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快工业园区发展,充分发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对外开放、体制创新、促进发展的示范作用和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带动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园区建设扶持资金,利用三年时间,集中力量支持园区解决一批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治污、共性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问题,推进园区建设上台阶。各市、县(区)进一步加大对工业园区建设的投入,合力推进工业园区快速发展。规范园区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二、继续实施税费优惠。严格执行和用活用足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园区企业税费负担。地方政府、工业园区可通过返还或部分返还地方留成所得税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优势产业和企业入园。入园新建项目在办理用地、建设、资产确权等手续时,地方行政事业收费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低限收取。

  

  三、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问题。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工业园区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完善适合工业园区运行特点的信贷管理方式,优化贷款报批程序,扩大对入园企业的信贷投放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与当地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金融部门开展灵活多样的协作,吸引社会多元投资,共同组建为园区企业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鼓励担保机构向园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积极支持、试点、推广企业互保贷款模式,多渠道解决园区企业融资问题。

  

  四、建立用地保障和退出机制。建立园区用地高效鼓励机制。对园区投入和产出强度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高的市、县(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工业园区适度倾斜,优先用于重点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并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重大工业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确需调整土地规划的,依法依规依程序予以调整。根据工业园区长远发展需要,对开发面积已达到核准面积的现有工业园区,可依法按程序申请拓区扩域。对土地利用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企业,督促其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土地综合利用效率,达不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要求的项目及企业应及时退出工业园区。

  

  五、积极促进产业转移和结构调整。全面优化工业园区发展环境,提升产业转移承接能力。支持通过发展“飞地工业”等多种途径,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妥善处理产业输出地和产业接收地的利益关系,对迁入园区企业所缴纳税收地方政府留成部分,从纳税年度起可按两地协商的比例分成。积极利用资源优势吸引投资者,可对土地、矿产资源等生产要素,采取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吸引大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参与工业园区建设。自治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优先向工业园区倾斜,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园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工业园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兼并重组,发展壮大优势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环保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改造提升化工、冶金、建材、造纸等传统产业,壮大做强煤炭、电力及区域特色优势产业。

  

  六、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进一步提升园区产业规划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工作。鼓励、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向“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方向转变,不断创新工业园区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形成多元化、社会化、市场化的投入机制。通过项目投资信息发布会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参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完善园区基本功能。自治区有关部门配合和帮助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指导工业园区编制招商引资重点产业目录,完善工业园区投资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来宁投资与合作,重点鼓励高新技术、低碳、环保产业企业落户园区。工业园区应注重培育特色产业,有选择性地引入企业,逐步实现从“招商”到“选商”的转变。

  

  七、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在工业园区建设和企业布局时,按照循环经济要求,高起点规划园区企业废水、废气、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采取项目集约、专业集成、投资集中、效益集聚的一体化建设和管理模式,促进园区工业与节能降耗、生态环保的协调发展。工业园区内不得引进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综合效益低的项目。对能耗较高、用电负荷集中的工业园区,鼓励支持建设高参数、高性能、高技术水平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和热电联产自备电厂。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实施煤电一体化或煤电高载能一体化经营,并在项目核准、土地审批、银行贷款方面给予支持。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加快信息技术在园区管理、企业运行、节能减排在线监测等方面的应用范围和步伐,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工业增长的助推作用,提升园区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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