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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琼农字[20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1-01
【实施时间】 2011-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3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海南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严打禁用农药经营使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接上页]


  要加大检测设备经费投入,提高检测标准,确保我省瓜菜农残检测标准不得低于销地市场标准,争取达到国际市场标准。检测农残超标的瓜菜,农业、工商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处理,对拒绝接受检查或暴力抗法的,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五)加大安全使用农药宣传力度

  

  各级农业、工商、质监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责任制,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业的宣传,切实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农业部门要重点宣传《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和《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使用农药品种名录》,加强对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的技术培训,教育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和使用农药,停止使用禁用农药,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瓜菜质量安全。

  

  (六)全面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的监管

  

  对重点市县及其他市县实行落实责任监管,加强检查督导,实行逐级问责。由省农业厅牵头成立工作督导组,特别对各市县执法情况及瓜菜检测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督导,对贯彻农药法规不彻底或冬季瓜菜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的,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按照省政府与各市县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签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实行逐级问责。

  

  (七)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交流总结经验

  

  各市县各部门在履行职责时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大执法效能,及时交流农药监管的好措施、好做法、好经验,理清工作思路、严密工作部署、落实工作措施,全面提高农药监管水平,确保冬季瓜菜生产和质量安全。

  

  省农业厅联系人:谭志强,电话/传真:65382968。

  

  邮 箱:hnnytzcfgc@163.com。

  

  省公安厅联系人:冯大霜,电话/传真:65312717。

  

  省工商局联系人:胡斌莹,电话/传真:13700413999。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人:王群 电话:13876056538。

  

  
二〇一一 年一 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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