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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2008]7号
【颁布时间】 2008-01-09
【实施时间】 2008-0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77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4页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接上页]


  三、不属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的事项(2项)

  
  ┌──┬─────────────────┬────────────────────┐
  │序号│ 事项名称 │处理办法│
  ├──┼─────────────────┼────────────────────┤
  │ 14 │设立民办社会福利机构 │属行政许可事项,并入该局“深圳市民办非企│
  ││ │业单位成立登记许可”事项│
  ├──┼─────────────────┼────────────────────┤
  │ 15 │特等、一等革命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 │由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制定 │
  └──┴─────────────────┴────────────────────┘
  


  


  8、司法局

  

  部门共上报17项,经清理,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7项,不属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10项。

  

  一、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7项)

  

  
  ┌──┬─────────────┬─────────────┬──────┬───┐
  │序号│ 审批类 │ 登记类 │设定依据类别│ 备注 │
  ├──┼─────────────┼─────────────┼──────┼───┤
  │ 1 │法律援助审批 │ │国家│ │
  ├──┼─────────────┼─────────────┼──────┼───┤
  │ 2 │法律援助办案补助审核 │ │国家│ │
  ├──┼─────────────┼─────────────┼──────┼───┤
  │ 3 │ │司法鉴定机构注销登记(初审│国家│ │
  ││ │)││ │
  ├──┼─────────────┼─────────────┼──────┼───┤
  ││ │申报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登记│国家│ │
  │4  │ │ ││ │
  ├──┼─────────────┼─────────────┼──────┼───┤
  │ 5 │劳教人员所外就医审批 │ │国家│ │
  ├──┼─────────────┼─────────────┼──────┼───┤
  │ 6 │劳教人员所外执行(初审) │ │国家│ │
  ├──┼─────────────┼─────────────┼──────┼───┤
  │ 7 │减少或延长劳教人员的劳教期│ │国家│ │
  ││限(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 │
  └──┴─────────────┴─────────────┴──────┴───┘
  


  二、不属非行政许可审批登记的事项(10项)

  
  ┌──┬────────────────┬────────────────────┐
  │序号│事项名称│处理办法│
  ├──┼────────────────┼────────────────────┤
  │ 8 │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及变更│属行政许可事项,另行审查决定是否保留实施│
  ├──┼────────────────┼────────────────────┤
  │ 9 │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变更 │同上│
  ├──┼────────────────┼────────────────────┤
  │ 10 │司法鉴定机构住所变更审批│同上│
  ├──┼────────────────┼────────────────────┤
  │ 11 │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变更│同上│
  ├──┼────────────────┼────────────────────┤
  │ 12 │司法鉴定机构资金资产变更│同上│
  ├──┼────────────────┼────────────────────┤
  │ 13 │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范围变更│同上│
  ├──┼────────────────┼────────────────────┤
  │ 14 │司法鉴定人执业及变更登记(初审)│同上│
  ├──┼────────────────┼────────────────────┤
  │ 15 │司法鉴定人转所(省内机构) │同上│
  ├──┼────────────────┼────────────────────┤
  │ 16 │司法鉴定人转所(省外机构转省内机│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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