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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创新服务,优化环境。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信用担保机构,强化省级担保机构能力,创新担保条件和降低担保成本。充分发挥各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功能,重点推进人力资源培训、技术开发、市场开拓、信息、财务、融资辅导和管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开展治乱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重点抓好整顿和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及中小、民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四)跟踪督查,动态管理。 各地要按照实施培育计划要求,加强对“小巨人”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指导、督查、协调和服务,尽快建立“小巨人”和“成长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我委将按照突出重点、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择优扶持的原则,每年对“小巨人”和“成长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调整和充实(调整通知另行下发)。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