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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08]3号
【颁布时间】 2008-01-06
【实施时间】 2008-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84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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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规则和要求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落实,同时报市政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固定资产投资有关问题,按时参加联席会议,积极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处理投资管理中需要各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提出会议议程,组织会务,编印会议简报和纪要;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协调处理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

  附件: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一月六日

  


  附件:

  
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王顶岐(市委常委、副市长)

  召集人:王新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李树民(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王修德(市财政局局长)

  张玉宝(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秉敏(市经贸委副主任)

  陈凤勤(市监察局副局长)

  马 红(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衍杰(市建委副主任)

  吴国栋(市环保局副局长)

  邱承江(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 瑛(市规划局副局长)

  马 力(市安监局副局长)

  董以琦(市煤炭局副局长)

  罗亮森(市人行副行长)

  于树明(淄博银监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对外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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