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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加快推进基层预案体系建设 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加快推进基层预案体系建设,确保到2008年底,全州所有街道社区、乡镇农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基层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制订编制指南,明确预案编制的组织要求、内容要求和审批程序;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衔接、备案、修订等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 六、切实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各县市、各部门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增强第一时间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社区要把应急管理纳入日常工作,针对群众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做到应急知识家喻户晓;乡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普及应急知识和基本常识,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并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企业特别是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应急预案、有自查制度、有预警体系、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 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推动《突发事件应对法》各项规定得到落实。对实施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将于2008年7月初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各部门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