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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平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09]188号
【颁布时间】 2009-12-30
【实施时间】 2009-12-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1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平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上明确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履行组织领导职责,食药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明确或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及阶段性工作计划,细化整治目标、措施和步骤,进行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靠实责任,齐抓共管。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社会监督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切实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县(区)政府要定期评估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切实落实社会监督职责;各部门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监管职责履行到位;要促进企业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既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又要加强衔接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抓工作的整体合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统一安排,立足职能抓好各自应承担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要有大局意识,做好相互之间的支持和配合,形成统一快捷、运转协调、实在高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认真进行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要加强具体指导,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整治效果显著的部门和单位,要表彰奖励;对药品安全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五)及时反馈,沟通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总体实施方案、阶段性安排、每半年和年度的总结材料,以及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存在问题等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食药安委会办公室汇报。市食药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编发简报,通报交流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整治工作更好地开展。

  

  
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平凉市卫生局

  

  平凉市公安局

  

  平凉市经济委员会

  

  平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平凉市物价局

  

  中国电信平凉分公司

  

  平凉市邮政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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