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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要积极支持包装领域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产品研发和结构调整,结合有关政策给予资金支持。同时按规定落实国家有关税收政策,鼓励开发和使用节能新型包装物,促进包装物回收利用。 6、省监察厅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作情况,严肃查处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不力行为。 四、组织检查 1、9月下旬,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工商、监察、质监、物价等部门参加,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集中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中秋月饼的过度包装进行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不听劝阻销售过度包装月饼的,依法予以查处。 2、2010年3月底前,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财政厅、质监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部门将治理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包装办)。 联系人:李振平 联系电话:86116548 86116499(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