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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赣府厅字[2009]242号
【颁布时间】 2009-12-18
【实施时间】 2009-1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3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等部门关于江西省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现场检测设备、事故现场取证与分析设备和办公设备的配备。全省安监系统的现场检测设备、事故现场取证与分析设备和办公设备,由省安全监管装备实施小组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统一招标,确定2-3家中标单位,各设区市、各县(市、区)自行到中标单位采购。省、设区市、县(市、区)安监局的现场检测设备、事故现场取证与分析设备和办公设备,必须在2011年底前配备到位。

  (三)监管装备配备情况的验收。各地要认真做好安全监管装备配备验收工作,享受省财政补助的县(市、区)安监局,要将采购设备清单、采购合同的复印件报省安全监管装备实施小组审核,符合规定的,由省财政予以拨付30%的补助。2010年底前未按要求采购监管车辆及个体防护装备的,2011年底前未按要求采购现场检测设备、事故现场取证与分析设备和办公设备的,取消省财政补助。

  (四)设有独立机构的开发区和乡(镇)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装备的配备参照《装备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财政承担。

  (五)为使监管执法人员了解装备的性能、技术参数和具体的功能作用,熟练掌握正确使用和保养的方法,提高装备应用效能,由省安监局组织装备供应商分片对各设区市、县(市、区)安监局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八、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发改、财政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工作实施协调小组,负责本地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实施的协调工作。

  (二)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装备投入的责任,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足够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监管装备的配套、补充与更新,不断完善安全监管装备投入的长效保障机制。

  (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监管装备的管理。要建立安全监管装备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管装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校验。要建立安全监管装备的报废和更新制度,规范安全监管装备报损、报废及更新换代的程序,保证装备的完好率,确保安全监管装备及时得到补充和更新。

  (四)各地要将安全监管装备的财政保障情况、实际配备和使用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附件:1.全省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实施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各设区市安全监管装备预算表

  3.县(市、区)安监局专项设备基本配置标准

  

  附件1:

  
全省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实施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桃生 省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

  王水平 省发改委副主任

  王 斌 省财政厅副厅长

  程应田 省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

  汪少舟 省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邹 洪 省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

  刘建平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调研员

  叶春生 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副处长

  邓 华 省安监局后勤中心副主任

  

  附件2: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装备预算表

  

  
 装备配置预算(万元)
南昌市安监局133.42
九江市安监局183.05
景德镇市安监局149.23
萍乡市安监局267.37
新余市安监局158.74
鹰潭市安监局159.57
赣州市安监局223.89
宜春市安监局155.72
上饶市安监局170.04
吉安市安监局191.93
抚州市安监局243.04
合计2036


  备注:本预算表,由各设区市安监局对照国务院安委办制定的《安全监管部门专项设备基本配备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装备需求,根据目前各装备的市场均价测算。

  

  附件3:

  县(市、区)安监局专项设备基本配置标准

  

  
监督执法专用交通工具(不包括公务用车)单价(万元)数量小计(万元)
1监管业务用车151辆15
现场监督检测设备   
1通用监督检测设备箱,包括:①常用量具②高精度电子万用表③数字温湿度计④数字风速仪⑤gps定位仪⑥高性能防爆手电筒(探照灯) 11套1
2专用监督检测设备   
非煤矿山监督检测专用设备箱,包括:①激光测距仪②压差计③瓦斯检测仪或硫化氢气体检测仪④便携式复合气体检测仪(矿井气体)⑤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2.81套2.8
危化品与烟花爆竹监督检测专用设备箱,包括:①便携式复合气体检测仪(易燃与爆炸性气体)② 静电测试仪③远距离炸药检测仪(摩尔探测仪)251套25
职业危害监督检测专用设备箱,包括:①声级计/噪音计(ⅱ级以上)②照度计防爆型粉尘测定仪③振动计④辐射热计⑤手持式电磁辐射检测仪⑥便携式复合气体检测仪(可燃与有毒气体)⑦防爆型粉尘测定仪4.51套4.5
事故现场取证与分析设备   
1照相机0.252台0.5
2摄录设备0.31台0.3
3录音设备0.151台0.15
4投影仪0.51台0.5
5便携式打印机0.21台0.2
6笔记本电脑(带便携大容量存储设备)11台1
办公设备   
1台式计算机0.510台5
2打印机0.23台0.6
3扫描仪0.21台0.2
4传真机0.22台0.4
5复印机11台1
6卫星电话0.21台0.2
个体防护装备与工具   
 包括:①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鞋和手套0.0620套1.2
  ②呼吸器、防毒面具0.035套0.15
  ③防爆对讲机0.13套0.3
合计: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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