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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9]358号
【颁布时间】 2009-12-18
【实施时间】 2009-1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3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09]35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36号)和 2009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我市防震减灾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防震减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从总体上看,我市防震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当前地震灾害面临的新形势还有较大差距。从近年震情特点看,四川、云南等周边地区地震灾害较为频发。我市部分地区有感地震也时有发生,而且地震发生频率明显增加。目前,三峡库区正处于试验性蓄水关键时期,做好地震安全保障工作任务艰巨。面对严峻的防震减灾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思想,真正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进一步做好当前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系统。

  1.切实推进三峡库区重庆段地震监测系统建设。市地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移民局、市规划局要进一步做好工作,将三峡库区重庆段地震监测系统列入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后续工作规划,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建设。

  2.建立重点地区震情跟踪长效机制。市地震局要对重点地区落实跟踪措施,在地震监测预报理论创新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形成多种手段、多种形式并存,建立地面、地下和高空立体监测网络,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市科委要积极支持科研单位研发先进的地震监测设备,为全市地震监测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强对地震波形、地壳形变、流体、电磁和gps等地震活动资料和前兆图像的物理含义进行挖掘,提取地震孕育发生过程中地壳介质特性、应力应变等动态演化图像信息,不断提高我市强震预测的科技水平和准确性。

  3.完善市内其他地区监测系统。按照《重庆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渝府发[2009]36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重庆市地震监测技术系统、重庆市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城市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公共安全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建设。市地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协调落实资金,尽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进一步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1.做好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工作。市地震局要切实做好重庆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工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争取将该规划重点项目纳入中国地震局“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地震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要联合开展各区县(自治县)城市活断层探测或小区划工作,将“重庆都市区活断层探测”项目成果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2.做好抗震设防规范要求管理。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等部门要大力配合,共同做好抗震设防监管工作。在项目选址上,应尽量避开抗震不利地段;在项目设计、审查时,要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标准,选用有利于抗震的平面方案,避免使用不规则的平面形式: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将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审批的重要内容,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3.开展学校建筑抗震性能加固改造工作。由市教委牵头,会同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地震局,在完成学校建筑抗震性能普查的基础上,结合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按照各自行业规范,编制学校建筑抗震性能加固改造工作方案。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中国地震局的技术指南要求纳入工作内容,对学校周围的活断层进行普查,为已建校舍的加固和新建校舍的避让提供依据。市教委、市地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积极协商,合理安排学校校舍维修加固改造时间,制定出台相关简化程序和优惠政策,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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