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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9]188号
【颁布时间】 2009-12-18
【实施时间】 2009-1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93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接上页]


  7.1.17持续时间:为干旱开始至干旱结束的时间。

  

  7.1.18干旱强度:指受旱期间最大受旱面积或最大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数量。

  

  7.1.19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7.1.20直接减灾:主要是增加投入、区域性调水、临时性应急抗旱浇地、耕作措施等方面分别计算减灾效益。

  

  7.1.21间接效益:主要是解决临时吃水减少劳动力投入和工业、商业等减少因缺水影响造成的产值。

  

  


  7.2 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山西省水文测站一览表(略)

  2.山西省土壤墒情测站一览表(略)

  3.山西省大中型水库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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