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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两化”融合工作体制。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两化”融合发展工作的统一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直接参与“两化”融合发展重要决策,亲自协调推动重大项目实施。骨干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作体制,落实机构和人员,强化统一管理职能,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由企业领导成员担任的总信息师(cio)岗位,加强“两化”融合发展工作常规化、制度化建设。各企业要把“两化”融合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预算管理,编制企业“两化”融合总体规划,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具有行业应用背景的专业信息技术人才、具有信息技术知识基础的管理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市场需求,积极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相关人才。支持有关信息技术企业与学校合作办学,推进与行业应用结合的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各类行业信息化应用复合型人才。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国际知名培训认证机构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技术培训认证体系。各级工业信息化、科技、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中小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培训,重点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和信息化知识水平。鼓励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企业开展针对产业应用的信息技术培训。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经费用于“两化”融合发展人才的培训。 (七)加强行业管理与服务。省工信委要建立“两化”融合定期沟通交流制度和上下联动机制以及重点项目的报备制度,研究建立“两化”融合重点指导目录。结合各行业实际,研究制订“两化”融合通用技术标准和关键产品标准。面向行业和中小企业集聚地,发展一批企业广泛认可的“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行业协(商)会要在政府指导下,及时反映行业“两化”融合情况、问题和建议,积极开展典型经验推广、行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标准规范研究制定、人才培养培训、技术和信息服务提供等工作,促进“两化”融合有序开展。 (八)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技术成果和成功经验。积极开展群众性、趣味性、多样性的信息知识普及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信息化素质,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建立完善工业技术和信息技术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机制。鼓励企业组建本行业 |